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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用建筑给排水的节能设计原则

发布时间:2017-06-06
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由云南省安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云南省设计院为主编单位,会同省内7家单位共同编制。适用于我省温和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其中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建筑给排水的节能设计原则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云南省民用建筑给排水的节能设计原则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节能原则:
1、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的供水压力;
2、在保证安全供水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提升能耗,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并按《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的规定选取用水定额,合理确定提升流量。
应结合场地和建筑物的条件、用水系统特点等因素,合理布置加压泵站,选用适当的加压供水方式。
1、区域集中布置的供水泵站,宜设在供水范围内居中或靠近用水大户的位置;
2、市政条件允许且当地供水主管部门许可的地区宜优先采用管网叠压变频供水的给水方式;
3、供水范围较小,有条件设置高位水箱的地方,宜采用工频泵组和高位水箱联合供水的给水方式;
4、供水范围较大,宜采用水池+变频调速泵组供水的给水方式时,变频调速系统宜采用恒压变量供水系统。
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给水泵,保证水泵工况在高效段内运行。
雨水及地面以上的污水应由重力直接接入室外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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