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信息网络系统检测记录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检测、应用软件检测及网络安全系统检测等。
(2)计算机网络系统应进行网络设备连通性、局域网内的用户之间及与公用网之间的通信功能、路由检测、容错功能检测、网络管理功能等检测。
(3)应用软件应进行系统功能检测、性能检测、文档检测、可靠性检测、回归检测及操作界面、可扩展性、可维护性检测等。
(4)网络安全系统应进行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的配置检测、系统信息安全性检测、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安全性等检测。
(5)各子系统应做好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应填写系统检测汇总表。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检测记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说明和规范规定。
(2)核查检测记录是否存在缺漏的项目和部位,各项功能检测的项目、内容、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核查检测过程发现问题是否有处理,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4)核查检测记录是否真实,签证是否齐全。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应提交的检测记录。
(2)检测记录不完整,存在缺漏的项目和部位。
(3)检测过程发现问题未进行处理或处理结果不符合要求。
(4)各项检测记录不符合要求,数据不真实,签证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