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公用通信网上光缆线路系统或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引入建筑物内。并可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将光缆延伸至用户的工作区。
2、光缆宜从两个不同的路由进入建筑物。
3、接入网及其配置的通信系统对于光缆数字传输系统设备容量的需求应满足承载各种信息业务所需的数字电路、专用电路及其传输线路,并以2048Kbit/s端口的通路数确定。设计时应按200个插口的信息插座配置一个2048Kbit/s传输速率的一次群接口。
4、应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配置相应的通信设施。
5、建筑物内电话用户线对数的配置应满足实际需求,并预留足够的裕量。
6、建筑物中微小蜂窝数字无绳电话系统,应在建筑物内设置一定数量的收发基站,确保用户在任何地点进行双向通信。
7、建筑物地下层及上部其他区域由于屏蔽效应出现移动通信盲区时,应设置移动通信中继收发通信设备,供楼内各层移动通信用户与外界进行通信。
8、VAST卫星通信系统在满足用户业务需求的情况下,可设置多个端站和设备机房,或预留端站天线安装的空间和设备机房位置,供用户接收和传输单向或双向的数据和话音业务。
9、有线电视系统(含闭路电视系统)应向收看用户提供当地多套开路电视和多套自制电视节目,并可与广播电视卫星系统连通,向用户提供卫星电视节目,同时预留与当地有线电视网互联的接口。
10、建筑物内有线电视系统应采用电视图像双向传输的方式。
11、建筑物内应设置一间会议电视室,配置双向传输的会议电视系统设备。
12、建筑物内应设置一间或一间以上的多功能会议室和多间商务会议室,相应地选配多语种同声传译扩音系统、桌面型会议扩声系统及带有与计算机接口互联的大屏幕投影电视系统。
13、公共广播系统应设置独立的、多音源的播音柜,向建筑物内公共场所提供音乐节目和公共广播信息,并应和紧急广播系统相连。
14、底层大厅等公共部位,应设置多部公用的直线电话和内线电话。
15、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