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职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各项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组织制订、审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划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并贯彻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经常听取领导小组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措施计划的实施。
5.做好"五同时"工作,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制订和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的同时应制订和实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6.组织主持工伤事故的调处,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做到"四不放过"并督促实施,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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