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增加,水利的基础产业、基础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对新建、扩建、改建和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质量监督,能增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1. 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和责任
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和责任:一是贯彻执行国务院、水利部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二是依据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参加单位工程、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四是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签署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2.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2.1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主要抽查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质量检查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认真执行“法人负责、 施工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制度;对项目法人 与监理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的《上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划分及质量要求表》进行核定,施工过程中要求监理单位按此项目划分进行分部工程与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质量检查。
2.2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
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随着工程的进展,质量监督项目站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后,质量监督项目站除口头提出意见外,均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将工程质量情况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向上级汇报。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规程、规范、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查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工程质量资料,对不满足要求的归档资料限期整改;对钢筋、水泥等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检测,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
2.3工程验收监督。
质量监督项目站及时组织验收纽参加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组由项目法人任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代表参加,经过施工现场抽查及查阅有关内业资料后,评定资质等级,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质量要求,形成验收签证。 二龙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各参建单位共同努力下,工程进展比较顺利,参建单位在建设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工程内在质量的同时,更注重工程外观质量,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树立了一个好的典型。二龙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2年被水利部评为优质工程。
3.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检查情况看,我们的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虽然建设管理质量水平逐年提高,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个别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检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工程质量是好的,但个别工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如干砌石厚度、碎石垫层、表面平整度等达不到设计要求,缝隙较大,咬合不紧密等。
(2)资金不足。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工程由于资金原因,影响了工程进度,有的工程至今尚未开工;有的工程由于建设资金迟迟不到位,留有部分尾工无法完成,形成“半拉子”工程;有的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但由于地方财政不予拨款,不能进行竣工结算,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
(3)设计方面存在缺陷。由于在建水利工程设计模式比较单一, 科技含量较低,部分工程设计变更太过频繁,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有的工程设计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不能及时予以解决,给工程质量造成了隐患。
(4)管理不到位。一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个别工程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二是工程完工后,由于运行管理单位缺少资金不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致使许多部位遭到自然和人为破坏,甚至有的部位经多年运行已局部变形。
(5)个别项目进度滞后。如城市防洪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没有达到“四通一平”的施工条件,要求施工单位进场而造成迟迟不能开工。
(6)个别项目的监理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一是监理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监理的需要,个别项目存在监理员代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二是部分监理责任心不强,对工程建设要求不严;三是个别项目仍存在监理人员不对口的问题。
(7)部分项目内业资料整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卷目不清晰,原始资料不全,单元工程质评表签字手续不全,进场原材料检验手续不全,监理、施工日记填写不规范等现象仍存在。
4. 对策
(1)更新观念,树立现代化、全方位的质量观。
一是要正确认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98年大水以来,水利工程建设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而言,我们不仅要完成量的任务,更要确保质的要求。因此, 参建各方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自身质量意识,把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作为水利建设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二是要树立精品工程的理念和质量观。目前,我们质监人员和参建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理念上与资源水利、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方法,把精品工程理念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
(2)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终身负责制。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6]16号文件《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立工程终身制负责制。项目工程质量的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质量问题的严肃性,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各参建单位必须把工程质量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不可麻痹大意,要建立工程质量责任档案,落实责任人,一旦出现质量事故,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3)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我们要把项目法人负总贵、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设计单位服务、政府监督的“五位一体”质量监控体系落到实处。一是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职责。各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起责任,真正发挥作用。二是设计单位一经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就应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体系,派驻设计代表,履行为施工现场服务的义务。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断更新设计理念,采用新技术、吸纳新工艺,努力提高设计质量。三是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要配备强有力的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和保证工作。要强化施工质量管理,严格实行“三检制”,对每个施工环节质量要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做到施工前细致安排,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四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水平。要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和协调能力,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真正发挥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的作用。五是充分发挥质量监督部门的作用。质量监督部门是代表政府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和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强制性监督管理。随着国家对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的实际,质量监督部门必须在质量监督管理的广度、深度上下工夫,加大依法监督力度,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应有作用。
(4)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四制”制度。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各类水利工程建设,无论是水库除险加固、应急度汛、岁修、水保治理、人畜饮水、节水工程,还是农发项目,都必须按照政策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要进一步规范水利建筑市场, 建立水利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选择监理和施工队伍。
(5)加大措施,不断提高科技监督手段。
要有效利用现有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的检测,提高质量监督的科技手段,保证质量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质量监督部门和所有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把关,监督到位。对所有在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检查、抽查和监督。
5. 几点建议
(1)各部门应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把关,作到专款专用, 并努力抓好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保证工程建设高标准进行。
(2)尽快启动设计招投标制度,提高水利工程设计水平。
(3)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 理工作水平。
(4)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提高参建各方的业务水平。
(5)鼓励参建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省份的施工及管理经验,带动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工作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