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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治理结构分析

发布时间:2019-07-15

20世纪40年代起项目管理成为备受重视的领域,目前已形成IS10001国际标准和PMBOK知识体系。但经济全球化不断对建筑业发起挑战,已超出项目管理理论能够解决的范畴。把研究视角从管理层面扩展到治理层面,是项目管理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交易费用理论是研究治理问题的理论基础,并为治理模式的比较、选择和创新提供有力武器。项目治理应以节约交易费用为目标,项目治理结构作为工程项目治理研究的核心内容,其相关研究亦应基于交易费用。以交易费用最节约为导向,如何定位与设计项目治理结构,是完善项目治理理论必须解决的问题。罗纳德•科斯通过“交易费用”范畴和“科斯定理”创立了新制度经济学,为工程项目治理理论的发展研究开辟了通道。Eccles(1981)最早把交易费用理论应用于建筑业,认为总包商和分包商的关系是一种垂直一体化的组织,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他们需要建立稳定一种“准企业”(quasi-firm)形式的组织实体。而后ReveandLevit(1984)基于交易费用理论分析了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三方的治理关系。Walker和Wing(1999)通过分析项目管理和交易费用之间的关系,指出项目管理的任务就是使项目交易费用最小化,为研究项目治理与交易费用的关系做了很好的铺垫。Winch(基于交易费用理论提出项目治理框架,并把项目交易治理分为基于项目的垂直交易治理和基于供应链的水平交易治理,进一步扩展了项目治理理论。近几年,国内外学者逐步开始对治理结构进行经济学分析,以此评价治理结构对交易费用的影响。王卓甫等将交易费用分为两类,针对构建业主方项目管理机构的费用做了经济学分析,并提出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业主方管理方式选择方法。Whitington详细分析了美国36个州对DB和DBB工程的交易费用构成,以及不同发包方式对项目交易费用的影响。李慧敏等以交易费用经济学为基础,建立了工程交易研究范式,并认为需要引入治理结构来减少工程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严玲等从代建人激励的视角进行研究,认为只有项目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有效适配才能产生最佳的激励效应。以往对交易费用及项目治理的研究提供了很多可以借鉴的经验,但在对项目治理结构方面的研究仍显不足。项目治理理论的探讨和研究在我国方兴未艾,仍未形成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尤其是在项目治理结构问题上,相关的研究和实践仍很少。本文旨在提供研究工程项目治理结构的一般方法和思想,阐明工程项目治理结构的基本定位。同时,对项目治理相关理论进行梳理,进一步探索项目治理结构与交易费用之间的关联,寻找节约交易费用的可达路径。

1工程项目交易费用分析

1.1交易费用理论对工程项目的全新阐释

在项目管理理论下,许多学者、专家、协会都对工程项目做了定义,应用比较多的描述为:工程项目是为实现特定目标,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由专门组织开展的、以工程实体为对象的一次性活动或任务,最终形成独特的产品或服务。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研究往往将工程项目作为基本的分析单元,得出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以及项目治理理论的提出,引发了传统研究视角的转变。工程项目中业主方通常采用招标竞争方式选择建设工程的生产者/承包方,而非选择工程产品本身。因此,在新的研究视角下,可以把工程项目看作一种特殊的交易。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元进行研究,可以得出工程项目基本的交易特性。首先,工程交易具有较强资产专用性,业主方对于工程项目的投资是一种资产性投资,工程的选址、设计、招投标、进度安排等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其次是工程交易具有不确定性,地质条件、政治法律等外部环境以及工程交易各方的能力、资质,都会对工程交易的进行产生影响;最后工程交易的频率较难估算,根据交易主体交易活动次数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工程项目特殊的交易特性导致工程交易产生了巨大的交易费用,因而需要治理结构来“注入秩序,转移冲突”,即针对不同特征的工程交易,设计与之匹配的工程项目治理结构,以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费用。

1.2工程项目交易费用的具体内容

科斯虽然最早发现了交易费用,但威廉姆森率先提出并强调了交易费用概念。在早期分析治理结构的同时,威廉姆森更加强调了交易的重要性,并把治理结构称为一种“交易费用工具”。而后,威廉姆森分析了交易费用的组成,战略性地将交易费用概念转向了应用阶段,威廉姆森的思想为分析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开辟了一条道路,工程交易同样适用于其理论。威廉姆森把交易费用划分为事前交易费用和事后交易费用两个部分。对于工程领域而言,事前交易费用主要在以下环节发生:业主进行投资机会分析、评估而产生的各种费用;业主寻找以及组织招投标确定合适的代理人(包括设计、施工、咨询、机械设备供应等企业)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业主与代理人进行价格谈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业主进行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等。事后交易费用主要发生在工程交易达成以后:对代理人进行监督所耗费的费用;对代理人进行绩效考核所产生的费用;为处理设计、进度变更所花费的费用;为规避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种风险所耗费的费用;激励、协调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费用等。

2交易和治理结构及其维度化

2.1交易及其维度化

交易费用理论的创建人威廉姆森提出,交易是一种产品/服务从一种技术边界向另一种技术边界的转移,认为区分交易的标准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以及交易频率。这三个标准是使交易互不相同的关键性维度,据此可将交易进行维度化。工程项目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亦可从这三个关键维度来进行分析。资产专用性是三个关键维度中最特别的,威廉姆森将其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认为当投资一旦形成,资产就很难再重新配置使用,因为重新配置将会使资产蒙受重大经济价值损失。交易中的不确定性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随机发生的不可预测问题,另一种是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一方对于另一方行为决策的无法获知问题。前者具有不可预测性,后者源于人的有限理性和投机心理。对于同一种交易,不同的交易主体可能会引起交易频率的重大差别。一般而言,交易频率较大时,设计与维护专门的治理结构是更值得的。

2.2治理结构及其维度化

虽然治理结构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但可以明确的是,治理结构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组织交易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提高交易效率。所以说,治理结构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能以合适/不合适来进行评判。治理结构的区分也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进行,即契约方式、调适类型和调适手段交易可以看作是一种契约方式,威廉姆森将契约方式分为三种:古典式契约、新古典式契约和关联式契约。不同的交易需要不同的契约方式,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同时,对于经济组织而言,核心问题就是调适。调适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源于市场价格机制的自发调适,二是依靠协调各方关系的协调调适,第三种是前两种的混合形式。不同的调适方法会产生不同的治理结构,产生的效果也各不相同。无论哪一种调适都需要一定的调适工具来完成,调适工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激励,另一类是行政手段。一切内心要争取的条件、希望、动力等都构成了对人的激励,行政手段则主要指命令、权力等控制手段的运用。在自发调适中,激励的作用很明显,但行政手段却发挥不了任何作用。而在协调调适中,激励和行政手段都能发挥一定的作用,根据加载的强度不同,所产生的效果也有所差别。

3交易费用理论下工程项目治理结构的基本定位

3.1交易与治理结构的关联匹配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概括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核心逻辑,即交易依赖一定的治理结构来进行,合适的治理结构可以节约交易费用,进而提高交易的效率。根据交易与治理结构的维度化,可以进一步对其进行分类。在古典契约条件下,可以把交易看作一种理想合约。相应地,新古典契约下可以看作长期合约,关联式契约下可以看作关联合约。组织交易的方式(治理模式)也可以分为三种,即市场、混合组织和企业。交易和治理结构的关联匹配,可以约束导致交易费用产生的因素,达到节约交易费用的目标。理想合约不涉及资产专用性,也不需要明确的交易双方,它依赖详尽的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交易。长期合约中引入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增加使得原有合同关系有破裂的风险。而关联合约还涉及高交易频率,要求专门并可进行调整的组织来完成交易。具体地,资产专用性强度越高,越应选择特殊的治理结构用于组织交易;交易频率则更多地影响契约模式的选择;不确定性的增强会把交易逐渐推向专用投资,故而需要特殊治理,这一点与资产专用性基本吻合。用“+”表示资产专用性强度,不考察不确定性,交易与治理结构的有效匹配关联如表1所示。

3.2工程项目治理结构的基本定位

工程项目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这些专用性资产包括专用地点、专用人力、专用实物以及其它特定用途的专用资产。工程交易中,工程项目的地点是固定的,且如果更改将会造成巨大的成本损失;工程设计、招投标等形成的工程文件具有人力资产专用性,且一般只能运用于所对应工程;特别地,时间因素也会产生较强的临时性专用资产,例如投资型工程会因市场趋势随时间的变化而产生收益的变化。较强的资产专用性决定了工程交易不适应于古典式契约,不能采用市场治理的模式。总体而言,在我国工程领域,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交易频率较低,关联式契约并不适应。同时,工程交易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即不确定性),需要工程交易双方设计特殊的治理结构,以解决不确定性可能引发的种种问题。工程交易应该对应混合治理结构,具体为三边治理。从交易与治理结构的匹配关系可以看出,合适的治理结构可以帮助建立工程交易中的秩序,使得工程交易更加顺利地进行。同时,还可以规避和转移工程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各种冲突。因此,设计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治理结构,是降低工程交易费用的可行方案。

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创立和发展,为项目治理相关内容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理论基础。工程交易依赖一定的治理结构来进行,合适的治理结构是实现有效项目治理的依托,进而提高工程交易的效益。借鉴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根据工程项目的交易特性和交易与治理结构的匹配关系,可以得出项目治理结构应为混合式三边治理结构。项目治理结构应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组织工程交易,最大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从而提高工程交易效率。项目治理结构是一个包含项目内部、外部治理以及项目所处环境治理的系统性的问题,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治理结构的设计,是未来项目治理理论研究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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