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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电气节能设计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05-31
北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的目标,改善北京地区居住建筑热环境,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而制定。其中北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电气节能设计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北京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电气节能设计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般规定
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住宅小区变电所应选用D,yn11结线的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20052)的相关规定。
变压器低压侧应设置集中无功补偿装置。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5;其他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0。
电气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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