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监理工程师):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Z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Z旅游综合体监理部
二○一二年二月
某旅游综合体监理程序、技术交底
本工程执行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一、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收集工程开工前期相关资料,并备放现场以便检查。
2、提交企业施工技术标准,编制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填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监理方审核。
3、办理开工手续,填报(浙建监A1-1)。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特殊工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等。
4、招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实际工作情况,应重新编制。并同步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施工用电、幕墙工程)。经施工单位总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填报(浙建监A2),报监理方审核。
5、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根据该进度计划编制劳动力、材料进场计划,交监理、业主审核,填报(浙建监A5)。
6、根据GB50300-2001,编制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划分,报监理单位审核。
7、根据设计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提供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提交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组数、部位的方案。并按要求设置标准养护室。
二、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现场管理
1).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1)砌砖砂、混凝土用砂、石子、钢筋等材料均应隔开整齐堆放。(用50厘米左右高的砖砌体隔离)
(2)各种材料均应设有材料标注牌,注明材料名称、产地、是否检验合格。
2).混凝土、砂浆配比牌应美观、规范、标注内容齐全。(应标注工程名称、浇捣部位、浇捣日期、理论配比、实际配比、含水率、砂含石子率、石子含砂率、混凝土强度等级、浇捣数量、掺外加剂、坍落度等)
3).计量工具齐全、摆放到位。一台混凝土搅拌机至少配二台磅称、一台砂浆搅拌机至少配一台磅称。磅称应设在搅拌机的正前方、计量台面和地面平。坍落度筒应设置到位。
4).安全标牌、安全措施悬挂、落实到位。
5).试块养护室要规范,温度计、湿度计齐全、空间适宜。试块标识内容应包括幢、编号、等级、日期。
2、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填报(浙建监A10)。
1)水泥:每次进场需提供材料质保证书(3天强度、28天补强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和抽样数量取样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结块、过期水泥不得用于工程。
2)钢材:每次进场需提供材料质保证书(原质保证书复印件和手抄件),并按规定程序和抽样数量取样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手抄件必须反映:生产厂家原出厂证号、炉号、钢号、钢材力学性能和化学成份指标,具体工程名称,实际进场数量,手抄单位及经办人全名。抄件不允许再转抄。同一批次60吨为一组,不足60吨按一组取样试验。闪光对焊接头,500个同级别、同直径接头作一个验收批,不足的按一批计,每批至少试验一次。电弧焊、电渣压力焊相同。
3)砖块:每次进场需提供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程序和抽样数量取样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砖:普通水泥砖每10万块试验一组、烧结多孔砖每5万块一组。砖块进场前必须进行检测,尺寸偏差大的、破损严重的、欠火砖、过火砖必须退场。
4)防水材料:每批进场需提供材料质保书,并按规定程序取样送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其它材料:进场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必须进行报验,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使用。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填报(浙建监A5-1)
机械设备按计划在使用前进场报验,并提供合格证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经查满足施工要求后使用。
4、测量放线报验填报(浙建监A5-2)
工程定位放样,工序测量和标高经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人员测量复核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报验填报(浙建监A5-3)
1).隐蔽工程按规定时间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员验收,要求提交隐检资料和自检资料,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混凝土浇捣需书面提交混凝土浇捣申请,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地基验槽必须经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验收,签署验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其他(检验批)工程完成后,填写相关资料通知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阶段性任务(子分部工程)完工后,填写相关资料,要求提前三天报监理方,组织现场验收并签署初验意见。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报验
工程开工时报验一次,以后每月一次,报验时要求提供安全检查评分表。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报我方审查。
7、工程款支付
按照合同付款方式规定,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浙建监A6),经我方核实向业主填报工程款支付证书(浙建监B3)后,由业主确认支付。
8、进度计划报验
开工之后,施工单位应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按时编制月、周进度计划报监理方审核。
9、工程设计变更
凡涉及本工程结构、造价变更的必须经设计、总监、业主认可。填报(浙建监C2)
10、资料要求
1)本工程所用监理资料均采用浙江省建设厅规定的统一文本。
2)所有报验资料要求与工程同步填报,不得补报或事后填写。
3)所有资料必须采用A4纸张,原件一式三份。
11、各工序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包括质量和安全措施),重点工序交底应报我方审查。各专项工程施工前应提供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审。
12、各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经施工方自检、互检、专检三级检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监理方验收,否则我方有权不予验收。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否则我方将不予认可。
13、施工试验要求
1)原材料进场按有关规定取样送检,监理方到现场见证认可。
2)混凝土、砂浆按规范规定现场取样制作试块,监理方到现场见证认可并做好监理见证标识。试块试验结果应及时报监理人员。
3)钢筋焊接试验应根据不同类型按规定取样送检,监理方到场见证认可并做好监理见证标识。试验结果应及时报监理人员。
4)其它试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而定。
三、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成品保护,及时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准备。
2、工程竣工后,按质量保修规定填写保修书;按合同规定和备案要求提交完整资料。
3、做好质量回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质量责任和义务: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如因实际施工项目机构与招标文件不符,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经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5、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工程验收。
五.如有未尽事项,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交底单位:Z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签收单位:
施工单位:Z集团有限公司A标段负责人:
Z集团有限公司B标段负责人:
Z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
Z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
建设单位:ZZ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