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是水利施工企业最重要的经济内容,投标竞争的胜负不仅取决于投标人的实力,也取决于投标人的投标策略和投标技巧运用得是否得当。不平衡报价法是投标者经常使用的一种有效的报价策略,在使用过程中屡收实效。
1、不平衡报价的概念
不平衡报价就是利用FIDIC合同在报价时是“单价合同”,而在实施时是“复测合同”的特点。在总标价不变的前提下,将工程量清单中有些单价调整得略高于正常水平,另一些则略低于正常水平。这样既不提高总报价,也不影响中标,同时还考虑了工程进度款(资金)的时间价值,在结算中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1.1 要做好不平衡报价的条件与方法:
?施工企业必须补充人力,核实招标工程量,主要工程量必须核实,这是最科学的依据,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将“可能”变成“一定”。
?必须把握不平衡报价与报价合理性的尺度,必须认真、仔细地查勘现场,特别是对取土场、弃土场及潜在料场的查勘。
?把握好投标报价与调价函的关联度。
2、投标报价中常采用的不平衡报价法
投标报价的关键是决策,而决策前要注意分析论证,避免决策的模糊性、随意性和盲目性,保持决策执行的连贯性和严肃性,同时水利施工企业报价人员的水平非常重要,报价人员要会分析判断。分析判断是否正确,取决于对项目的充分调研、掌握丰富的资料、准确的信息以及经验的积累,当然最终决策人的水平和魄力也必不可少。最终的结果应该是:报价时高低互相抵消,总价上却看不出来;履约时所形成的数量少,完成的也就少,单价调低,损失也就降到最低;数量多,完成的也多,单价调高,水利施工企业便能获取较大的利润。利润多、损失小,合起来还是盈利。
2.1 涉及工程项目主体部位的单价,或关键工序部位(如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等)的单价可以适当高些,以有利于工程款划拨。后期工程项目由于资金回收较慢,可以适当降低报价(如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等)。
2.2 根据现场踏勘的地形、地貌资料,结合招标文件的计量原则,经过工程量核算,预计开工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最终结算时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预计开工后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适当降低,最终结算时可以降低损失。
2.3 施工图纸不明确或者有错误的项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可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模糊的项目,可适当降低单价,有利于日后索赔时提高价格。
2.4 工程量不确定,只填写单价的项目(如土方工程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备用单价),其单价宜高些,这样做既不影响总报价,实际发生时又可多获利。
2.5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考虑到将来业主有可能统一施工或指定分包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2.6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可适当提高。这些单价不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按实际发生结算时,可多获利。
2.7在议标时,投标人一般都要压低标价,这时应该压低工程量小的项目单价,即使压低了很多个项目单价,总的标价降低幅度不会很大,给业主的感觉是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大幅度下降,投标企业有让利的诚意。
3、采用不平衡报价的优点
3.1 从资金的时间价值考虑
按合同通用条款或者一般惯例的做法,工程款的划拨一般是按工程的形象部位按月拨付或定期拨付。而拨付数额就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单价。水利施工单位可以更早地获得多一些的工程款,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使财务应变能力得到提高,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施工成本。
3.2 为了施工赢利目的
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比较长,过程复杂,很可能会发生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费用。不平衡报价正好较早地看到这种可能性,提升可能增加工程量部分的投标报价,降低减少工程量部分的报价。在结算阶段能使水利施工单位处于有利地位并赢得较多的利润。
3.3 规避风险和提供索赔条件
水利施工单位可以将风险较大的项目单价报的高一些,这样在实际发生时将风险转移。另外一些不可预见或暂定的项目,都可以报价高一些。这样做可以促使发包人减少随意的工程量增减,保证施工工期按计划完成。
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仅是拨付进度款、结算的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提出索赔的依据。索赔发生时段,双方可以根据清单中的单价,按实际发生的索赔内容,提交索赔书。
4、采用不平衡保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4.1 综合单价价格的确定
在采取不平衡报价法策略时,水利施工企业应对市场的价格状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测算其他投标单位的同一单价平均值,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确定自己的报价。报价不可低于平均价成本,也不能高出平均价太多,以免导致成为废标或者给发包人、评委造成不公平交易的印象。
4.2 存在的风险
水利施工单位的判断和决策如果失误,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另外发包人靠发变更减少施工时的工程量,甚至强行改变或取消原有设计,降低造价,同样会给施工单位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具备一等的运作经验和技巧,使得设计变更向着有利于结算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对具体情况做出详细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对策,以制造足够的空间去应对发包人。
4.3 单价争议的解决办法
项目合同单价较高,发包人故意要求减少此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则双方应按合理的市场单价扣减此项目单价及总价,或施工单位亦有权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赔;设计或清单有漏项,必须增加此工程量,则双方应按“双控”的标准重新计算增加部分的单价及总价。
项目合同单价较低,发包人故意要求增加此工程量,则双方应协商对增加部分应按合理的市场计算合同总价,除非工程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承包上有权认为此部分为新增加的工程内容,拒绝施工或提出索赔。
不平衡报价法是投标者经常使用的一种有效的报价策略,在使用过程中也是屡收实效。投标工作是个系统工程,与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相辅相成、互相关联,要搞好投标工作,施工单位就要投入一定的精良装备,用好人才,抓好关键工作,理顺同招标人及有关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好投标文件,分析市场行情和竞争环境,做好投标报价决策,同时还要做好施工生产工作和单位的其他工作。投标竞争是各水利施工单位之间综合素质的竞争,它的胜负不仅决定于投标者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等实力的大小,更决定于投标策略和方法的正确性、预见性,同时也非常讲究技巧,只有在投标工作中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深刻剖析,不断探索才能在以后的投标中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