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计价表现形式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表现形式的相同点
(1)附录章、节的划分及表格的表现形式基本相同;
(2)表格内容中项目编码的阿拉伯位数、项目编码的连续性、综合项目名称的划分、项目特征的描述方法、计量单位的设置、工程内容的表述从形式上反映是一致的。
2、表现形式的不同点
(1)将《计价规范》附录中清单项目与计算规则逐条对应的表现形式,调整为计算规则统一在章、节前叙述,表内不体现计算规则的做法;
(2)补充项目补充在工程量清单对应分部工程项目之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甘补”示之;
(3)对项目名称按细分方案进行了细分,设置分项项目,由清单编制人依据设计施工图要求按清单项目的分项名称进行编制列项;
(4)对项目特征提供的描述内容中,尽可能的将与计价关联的信息划线提示;但同时存在有些描述内容与计价联系不紧密或虽然与计价有一定的联系,但要将图纸中设计的各种类型、高度等特征一一表述,存在一定的难度。
(5)对《计价规范》中制定的不符合实际工程量计算要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以及对不能够满足实际计价需要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相应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