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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发布时间:2018-03-15

建筑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提要: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核电站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安全执照事件或停机、停堆事件等

建筑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1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a)不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b)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的火灾);

d)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它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f)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g)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核电站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安全执照事件或停机、停堆事件等);

h)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i)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万元人民币)。

j)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资的消耗,减少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2安全和环境管理指标

2.1死亡事故为0;

2.2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为0;

2.3年度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0;

2.4年度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重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0;

2.5年度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轻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6‰以内;

2.6未遂事故事件(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发生频率:项目部总体控制在5件以内;

2.7大于1万元的盗窃事件发生率为0;

2.8隐患事件项整改率100%;

2.9违章和违纪事件整改率100%;

2.10职业病年发生率≤0;

2.11施工安全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率达100%;

2.12重大设备、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2.13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2.14施工噪声排放达标;

2.15固体废物控制:生活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发生渗漏的应装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内;在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有毒、无毒、无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统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进行外运。

2.16项目部计划在施工全过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费"918000元。

2.17节能降耗创造价值不少于项目部年总产值的1%。

3承诺

承诺在本项目中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承诺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诺严格遵守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承诺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识,掌握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知识和技能;

承诺在施工中系统的控制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预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职业病,做到"无救援工地",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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