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围护结构允许压强大于1200Pa标准认定,以供参考。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总是注重究竟什么样的围护结构材料能够满足允许压强大于1200Pa的标准,或已被使用的某种材料究竟能否满足允许压强大于1200Pa的标准。也就是说,此项规定使我们更多地从材料的角度去考虑围护结构的耐压强度问题,而事实上,任何防护区的围护结构都是由若干种材料、性能不相同的构件(如墙裙、玻璃窗、门等)组合而成的。某一构件从材料上讲,或许能够达到1200Pa以上的耐压强度标准,但对于该构件整体而言,却可能无法承受在1200Pa下的总载荷,而且构件的面积越大,其单位面积能够承受的载荷就越低。以平板玻璃为例,在小面积下,即使只有1mm的厚度,其单位面积承受压力的能力也会远大于1200Pa,但如果是大面积的玻璃,恐怕再厚的玻璃也达不到同样的能力。同时,整个玻璃构件的固定、连接方式能否确保其整体的承载能力仍然是未知数(在我们的灭火试验中,就发生过整个窗户被推倒的情况,查其原因,是因为玻璃窗四周固定不牢固)。
因此,围护结构的耐压性能不仅仅是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材料的承压能力,更重要的是指整个围护结构中性能相同或相近的构件整体(如包含门框在内的整扇门、包含窗框在内的整扇窗、包含龙骨架和玻璃在内的整幅隔断等)在内压下承受总载荷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与组成构件的各种材料的允许压强有关,更与构件的整体面积、构件中各种材料的连接方式、构件与围护结构主体的连接强度等因素有关。在多数情况下,后者才是围护结构耐压性能的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