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九大分部工程之一,有不同于其他分部工程的专业特点,因而监理工作的重点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也有不同之处。笔者结合实践经验,针对现场遇到的一些问题,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渴望与同行交流、探讨。
关键词:智能建筑工程;智能化系统;系统集成;产品智能化建筑工程在电气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系统工程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在人类对建筑物安全、便捷、舒适性能的更高要求下,获得了空前的持续的发展,并且其先进性、合理性也日益完善。同时,随着智能建筑的不断增加和普及,也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居家观念、生活方式和办公习惯。故而很多房产商在介绍自己项目的“卖点”时,往往会打出“智能牌”。毋庸置疑,智能化系统在项目中的先进性和完备性,已成为衡量其楼盘档次高低、增值潜力的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
上世纪九十年代,智能建筑系统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都是以某一子系统为内容单一编撰发行的,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1992)、《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19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1994)等。但智能系统是由各子系统“按需集成”的整体系统,仅仅依靠这些规范显然是不够完备的。2000年7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发布,科学、准确地定义了智能建筑的概念,并提出智能化系统集成的设计思想。2003年10月1日起《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正式实施,才使智能建筑有了真正意义上统一的验收规范。 对一般民用建筑而言,一个较为完整的智能化系统应包括:通信、有线电视、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计算机网络、闭路电视监控、入侵报警(住宅小区周界防范)、巡更管理、门禁、停车场(库)管理、建筑设备监控等(子)系统及其系统的集成。智能建筑作为建筑工程的九大分部工程之一,因其子系统众多又需要相互兼容和集成,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更新换代较快,再加上不同的项目业主有不同的使用需求,造成智能建筑工程的监理不同于其他分部工程。笔者结合实践经验,针对现场遇到的一些问题,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渴望与同行交流、探讨。
1. GB50339-2003第3.3.3条,工程实施前应“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的完备性”。这一要求对智能建筑工程的实施很重要。一般情况下,电气专业图纸会设计出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经过公安部门的审核通过才能实施),其他系统若无设计会在设计总说明中注明:“安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和电信系统都由专业部门设计安装”。这些专业部门涉及到消防、电信、公安、广播电视等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设计上往往出现了条块分割、行业垄断的局面,而且可能存在设计深度不够、设备选型混乱等一系列问题。所以监理在前期准备阶段应注意:1)对照公安部门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检查设计图的修改回复情况,收集齐全相关资料,作为监理的依据。2)消防自控、电信、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线一般都应暗敷设,施工前应有完备的图纸。要协助业主组织专业安装公司做好开工前的安装图纸会审工作,明确各单位的施工界面,安排好需相互配合和协调的事情,为以后工程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3)审查电气专业图纸对智能建筑各系统的前端电源配置是否齐全,同时应了解建筑物的功能需求和业主的使用需求,应有扩展余量。
2.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因智能系统的专业安装单位一般采取平行发包的形式进行承包,项目业主在选择这些单位时,有时会受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干预,故而出现监理在现场对这些公司难以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监理要参与协调好有关专业安装公司的工作;要督促安装公司做好各自施工范围内成品保护,并使其树立保护总包和其他安装公司成品的意识,避免出现相互推委、扯皮、返工甚至索赔纠纷。
3. 认真进行产品质量检查,并把好产品选型关。GB50339中指出:智能建筑工程的产品包括各系统中使用的材料、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和工程中应用的各种系统接口。这类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更新换代较快,故新材料和新产品相对较多。监理在检查时,要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规范和合同进行,还要查验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和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必要时要实地考察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理不但要做好产品的检查验收,还应关注产品的选型。一般来说,产品选型是在设计阶段由设计院完成的(也有专业安装公司或系统集成商承担设计并完成施工的情况),但可能由于设计院电气设计人员对智能建筑系统了解不多、设计依据往往落后于产品和行业技术的发展、智能建筑专业安装施工单位要进行深化设计,确保选型设备的性价比、有关硬件系统接口兼容性要求高等诸多因素,容易造成选型不当的情况而可能导致各子系统丧失协调控制能力。软件方面特别注意系统集成商对通信软件的开放性和配套性、稳定性。监理在处理设备选型时,要多与业主进行沟通,找出解决问题的妥善办法,帮业主完成一个高效、安全、节能、完备、稳定运行的智能化建筑系统。
4. 做好招投标工作,以业主需求为中心,满足业主使用功能为目标。智能建筑工程的投资主要体现在智能化系统中所使用的产品上。在某种情况下,业主会把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全部交由有设计资质的专业安装公司或系统集成商一起完成,但由于产品价格受产地、性能、档次、质量、品牌的影响而区别很大,业主却往往缺乏可靠的可供参考的价格依据,对专业安装公司或系统集成商报价心里没底。这个时候,监理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笔者曾参与西北工业大学老校区消防、安防系统改造项目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业主分区段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门禁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紧急求助系统等进行招标,招标文件中提出投标人要能满足“设计最优化、系统最小化、功能最大化”的要求,且推荐了几种知名品牌供投标人选择。经过资格预审和初次筛选,业主组织数家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使投标人的设计更加合理实用。后经开标、评标,最终确定了中标人。由于业主引进了良好的竞争机制,监理又发挥了经验足、专业性强的优势,协助业主对一些知名品牌的产品做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并参与设计优化工作,给业主提供了很好的咨询意见,使得本项目不但有健全的系统和完善的功能,而且降低了成本,节约了投资,监理的工作也得到了业主的好评和认可。
5. GB50339-2003第3.1.3条: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这是智能建筑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验收的地方。一般来讲,验收顺序为:调试(检测)→试运行→竣工验收。监理参与(子)系统的调试是至关重要的,小到对某个产品的调试,大到对集成系统的调试都要亲自参加,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消除隐患,若合同或其他规定要求某系统由专业检测公司检测的,监理要查验检测报告。规范对各子系统试运行的时间有不同的要求,一般为1~3个月,监理要做好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正常后,由业主组织最终的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