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擀,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所穿财物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作他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10条处罚外,再视情节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人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对出借安全帽者罚款50-1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他,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节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严禁男女混居,违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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