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的审核方法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一、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计价表单价以及费用计算。这种方法实际上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这种方法常常适用于施工图预算;投资不多的项目,如维修工程;工程内容比较简单分项工程不多的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排水沟等;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和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用这种方法。
二、重点审核法
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通常的做法是选择工程量大,并且造价比较高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如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等。高层结构还应注意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减少,效果较佳。
三、对比审核法
在同一地区,如果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