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航凯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情况,我部于2017年5月4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35号),并送达你单位。对于你单位提交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理由,经研究,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崔晶
联系电话:010-58933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