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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电子证书的通知(桂建培〔2020〕13号)

发布时间:2020-11-02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文件通知

                                                                            桂建培〔2020〕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提高证书管理和使用效率,经借鉴相关省市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启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0年11月10日起,开始启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同时停发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纸质证书。
    二、实施方法
   (一)电子证书的取得方式。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办人函〔2019〕384号”等文件要求,在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测试,且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测试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全国通用),未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合格标准但达到广西测试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取得《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广西通用)。
   (二)原有纸质证书的衔接服务。
    1、尚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证书》纸质证书,可在我区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证书管理系统上自动生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
    2、持有我区核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在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有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后,可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
    (三)持有外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 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的区外施工企业人员可办理入桂登记手续。
   (四)电子证书的查询验证。
    1.网页实时查验。全国通用电子证书查验网址:http://rcgz.mohurd.gov.cn;广西通用电子证书查验网址:http://www.gxcic.net/gxzczx。
    2.二维码查验。查询人也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验证码进行查验。
   (五)继续教育要求。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后,其继续教育学时应符合“建办人函〔2019〕384号”、“建人才函〔2019〕22号”的相关要求。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反馈至我中心注册管理科(联系人:胡飞鹏,联系电话:0771-5583519)。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样式2.pdf

2.《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样式1.pdf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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