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641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民航局,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解决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厅于2020年7月24日征求了省直9个部门及13个市(地)住建局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意见修改了相应内容。2020年11月2日,我厅向省政府呈报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请示》(黑建呈〔2020〕86号),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现请各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就《通知》(代拟稿)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宝贵意见或具体解决办法,按照省政府要求此次征求无意见也请反馈,并务于12月14日17时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我厅。
反馈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景江西路888号
联 系 人: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处 景泽峰
联系电话:0451-53621726
附件:关于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代拟稿)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