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为切实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含污水、雨水管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水平,我处会同建管、城建等处室起草了《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拟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背景及必要性
目前我省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存在以下问题:规划建设管理缺乏统筹协同、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缺失缺位,也未纳入房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归档,管材质量不合格、施工操作不规范,导致雨污水管网混接错接、管道开裂变形塌陷、排水不畅等问题,城镇水环境质量和城镇运行安全面临较大风险。
二、政策法规依据及征求意见情况
本通知主要起草依据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部令)、《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8月16日,根据厅长办公会议要求,明确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8月18日征集处室措施意见;8月26日征求处室修改建议意见,进行完善;9月2日征求了市州住建局及城管局意见,共收到13个单位反馈12条建议意见,采纳7条、部分采纳5条;9月13日,道明同志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讨论,并按厅长办公会意见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质量对加强城镇安全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创新机制,加强监管。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质量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强化室外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从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规划建设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格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并对主管部门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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