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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项目水土保持、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单位竞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代建中心)负责代建的疾控中心项目、康复中心项目、精神卫生中心项目、代建项目A、四医院新建传染病房楼项目、代建项目B已具备竞选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的条件,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分为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及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已具备竞选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单位的条件,现进行公开竞选。

一、项目概况

1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1.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4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7.49万立方米(挖方3.94万立方米,填方2.52万立方米,借方3.55万立方米,弃方1.42万立方米)。

1.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郊机场路北,现内蒙古第四医院院内。

1.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2万元。

2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2.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9公顷。

2.2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院内。

2.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2万元。

3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

3.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01062平方米,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9.2万立方米,填方总量7.2万立方米,外弃土2万立方米。

3.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东北,110国道南侧,新城区塔利村西侧。

3.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3万元。

4  代建项目A

4.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87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9.26万立方米(挖方9.63万立方米,填方0.8万立方米,弃方8.8万立方米)。

4.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4.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3万元。

5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新建传染病房楼建设项目

5.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4.9公顷。

5.2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院内。

5.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4万元。

6  代建项目B

6.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34公顷。

6.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6.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监测14万元。

7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

7.1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3000 ㎡,建设用地面积 50985 ㎡。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宿舍餐厅楼、文体综合楼、连廊及室外配套设施,其中文体楼、宿舍楼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教学楼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7.2 建设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以南,南邻保全街,西邻巴彦塔拉路,东临古楼西路。

7.3最高竞选限价: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3万元。

二、标包划分

一标包:疾控中心项目、康复中心项目、精神卫生中心项目、代建项目A、四医院新建传染病房楼项目、代建项目B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二标包: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

三、采购服务内容、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  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报告格式、内容要符合水土保持标准要求,形成完整资料),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方案及过程中的监理、监测,形成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报告格式、内容要符合水土保持标准要求,形成完整资料),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和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以及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报备等相关的其他工作。

3  防雷装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以及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电气施工图的要求进行接地装置安装、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联接、屏蔽设施、电(浪)涌保护器等规范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测。

检测完成后按照《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149-2011)》编制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综合质量检测报告书。

4  服务期

4.1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2个月,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之日止。

4.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2个月,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之日止(在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

4.3 防雷检测:合同签订后按施工现场进度开展监测工作并满足项目要求。

5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四、竞选单位须符合的要求

一标包:

1  竞选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  竞选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竞选单位在监测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并符合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4  业绩要求:近五年度至少每年承揽过一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金额无要求)。

注:近五年度是指2016、2017、2018、2019、2020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标包:

1 竞选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 竞选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竞选单位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且检测能力范围包含防雷装置。

4 竞选单位在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并符合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5 业绩要求:近五年度每年至少承揽过一项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金额无要求)。

注:近五年度是指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竞选报名

1  本次竞选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和获取竞选文件,竞选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nmgdjj@sina.com),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自治区代建中心将竞选文件回复至竞选单位邮箱。

2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资料:报名时竞选单位须提交下列加盖竞选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

一标包:

(1)介绍信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近五年度每年承揽过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合同,每年一份(涵盖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甲乙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内容)。

二标包:

(1)介绍信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及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

(5)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6)近五年度承揽过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每年一份(涵盖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甲乙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内容)。

六、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  递交竞选申请文件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递交竞选申请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23办公室。

七、竞选报价要求

1  合同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  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提交相关技术文件或取得相关部门报备回执后按照财政厅支付流程一次性付清。如财政厅迟延拨款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3  报价依据:竞选单位结合竞选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采购服务范围、市场竞争、工作周期、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4  本次竞选设有最高竞选限价。

八、竞选公告发布时间与媒介

1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6日。

2  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九、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杨博、王佳、陈婷、赵诣

联系电话:0471-5183538/6512637


附件:介绍信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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