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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30来源:甘肃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甘建质〔2022203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住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巩固提升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行动和工程质量品质提升工作,按《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甘建发电〔202264号)、《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甘建发电〔202271号),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省住建厅根据工作安排对部分市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住建部门按省住建厅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房屋市政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督促。截止目前,全省市县两级住建部门累计检查在建项目8288项次,检查企业5160家次,共发现一般隐患18228个、重大隐患305个,责令限期整改项目3213个,停工整改项目338个,停业整顿26家。

省住建厅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部分市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随机抽查了30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累计检查重点内容3511项,其中符合项3019项,不符合项492项,符合率85.9%,共发现安全隐患31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执法建议书8份。

从督查情况来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程项目质量稳中有升。各地住建部门及监督机构能够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特别是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出台后,能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控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巩固提升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行动和工程质量品质提升工作。项目各参建单位大部分能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质量安全行为较为规范,能够及时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在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管控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提升方面仍需加强。同时,省住建厅对兰州市、兰州新区安全生产驻点包抓过程中,发现部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仍然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和隐患,需相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管理方面

总体来看,各级住建部门监管力量与监管面广、量大的矛盾仍然存在,尤其是县(区)基层更为突出,既懂管理又具备专业知识的监督人员短缺,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有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力度方面还须加强。部分市州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重检查、轻处罚,未形成有效震慑在解决发现问题、避免问题重复发生方面办法不多、功夫不到。

(二)责任主体落实方面

建设单位:部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制度和质量管控体系不完善,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要求不严,未按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对施工现场统一协调管理不够,存在重进度、轻安全现象,个别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要求单独编制,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督。

监理单位:部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不落实,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缺乏针对性,对施工单位资料审查不认真,对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对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和监理不到位,质量巡视记录缺失。大部分监理单位未按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或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没有针对性,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进行跟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整改记录不全。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严格审查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未严格按要求对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致使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治。

施工单位:部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仍然不强,职责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未发挥应有作用,未结合工程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质量通病,质量创优意识不强,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制度执行不严格,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流于形式,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时有发生。大部分施工单位安全员委派制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编制审批,项目经理带班制度形同虚设,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应付差事、应付检查的思想,工序与工序之间、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和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个别项目质量控制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资料前后不对应,原始记录填写随意性大,可追溯性不强。如兰州市万科城N01住宅项目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与原始验收记录内容不对应。

(三)现场施工方面

质量方面:部分项目未落实举牌验收制度,钢筋加工制作不规范,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条件不达标、同条件试块管理混乱,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意识不强,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个别项目混凝土浇筑不密实,漏浆、烂根、夹渣、蜂窝、孔洞及胀模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梁柱节点部位高标号混凝土浇筑不连续,梁体砼存在施工冷缝。个别项目钢筋保护层厚度与设计不符。如酒泉千禧江山阅住宅小区建设项目5号楼与6号楼之间地下车库底板上层钢筋保护层厚度、8号楼基础底板上层钢筋保护层厚度与施工图设计不符。

安全方面:部分项目楼层内安全防护不到位,预留洞口未封堵或封堵盖板固定不牢固,钢筋等加工作业区域未搭设安全防护棚,脚手架作业层未设置层间防护、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部分区段剪刀撑缺失,脚手板铺设不严密,型钢悬挑脚手架钢梁锚固段长度不足,锚固螺栓或钢筋拉环未按要求设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扫地杆、水平杆数量不足,局部与脚手架连接。部分项目临时用电管理混乱,配电箱设置、接线不规范,机械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部分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备的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现场食堂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或健康证过期。部分项目现场易燃易爆品没有有效管理,易燃物品油漆及稀料未设置专用储放地,随意堆放。如兰州新区瑞岭园项目易燃易爆品任意堆放,现场易燃物未及时清理。

扬尘管控方面:部分项目施工扬尘“6100%”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个别项目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加工区未硬化,物料裸土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现场材料堆放区浮土清扫不及时,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

疫情防控方面:部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方案未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更新,疫情防控措施有所松懈,疫情防控意识有所松动,未严格按要求设置应急隔离观察室,划定防疫应急隔离区,施工区和生活区入口位置未严格落实进场“测温、扫码、验证、登记”措施。

具体问题详见附件12,建筑起重机械方面已另行通报。

三、问题整改处理情况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各责任主体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本次检查中下达执法建议书项目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将该企业在本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将依法依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但仍有部分项目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彻底整改,部分违法违规问题没有处理到位,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督促各方主体及时进行整改。兰州市、兰州新区住建部门要做好省住建厅在安全生产驻点包抓工作中发现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问题隐患(部分项目问题隐患清单见附件3)整改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照此次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完善双重预防管理机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与管控,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22202号),系统梳理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情况,压实压细各方主体责任,特别是对前期自查情况、省住建厅督查、省安委会驻点包抓、省安委办“四不两直”诊断式督导检查等反馈的问题和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企业和项目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为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和省住建厅40条具体措施,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集中精力、聚焦重点,认真抓好治理行动“回头看”,对在建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论证、验收和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排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巩固治理成效。

(四)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品质提升。各地住建部门要将深化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和工程质量品质提升结合起来,以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落实为重点,督促各方主体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提升工程质量创优意识,强化对各施工工序和施工过程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各施工工序质量技术交底和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举牌验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质量通病,推动工程质量品质的提升

(五)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各方主体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运行。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手册制度、项目安全员委派制和建筑施工安责险,要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质量安全。

(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施工企业抓好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三个关键群体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全面提升一线人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违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现象。

(七)加快推进信息监管进程。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运用“智慧质安”系统,加快推进监管数据的分类、归集、入库,并尽快利用“智慧质安”系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分析本地区质量安全状况,突出危大工程“智慧化”监管,有针对性的采取差异化监管,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和监管效能。

(八)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在建项目建立覆盖所有人员的专项健康档案,落实“一人一档”制度,每日检查登记进场人员信息,动态掌握日常出行情况,确保人员动态受控和信息可清晰追溯,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形势研判,毫不松懈地抓好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

附件:1.下发《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项目汇总表

       2.下发《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项目汇总表

3.《省住建厅“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督查部分房屋市政项目安全问题隐患清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930


附件1

下发《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项目汇总表

受检地区

项目

名称

责任单位

项目负责人

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1

万科城N01住宅项目

建设:甘肃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杜炎龙

监理:曾光

施工:伏致斌

工程质量方面81号楼)1.作业面钢筋工程施工不规范,1617T形(翼墙)剪力墙部分水平钢筋锚固端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15d、锚固弯钩方向不正确,L形(转角墙)剪力墙外侧水平钢筋锚固端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0.8LaE、内侧水平筋锚入暗柱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15d17层暗柱竖向钢筋相邻接头处间距不足500mm,不符合建筑标准图集(16G101)的要求。2.1114层混凝土楼板局部存在蜂窝麻面、孔洞、露筋、裂缝等缺陷,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8.9.3条规定。3.11层填充墙砌筑部分转角墙体、十字相交墙体部位未设构造柱,不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第10.1.10条规定。4.部分构造柱竖向钢筋搭接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箍筋加密间距较大,不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9)第8.2.3条规定。5.基础筏板大体积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不足,不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2018)第5.7条规定。6.钢筋混凝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原始验收记录、工序工种交接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原始记录与检验批验收记录内容不对应。7.进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无28天出厂强度报告。8.现场无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提供的电子版报告结论中缺少抗剪强度指标和触探结果资料。

工安全方面81号楼):1.部分管道洞口及通风道洞口未封闭,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1条规定。2.现场油漆稀料未分类专库储存,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2.2条规定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方面81号楼水平支承桁架一处未连续设置,部分机位处竖向主框架、立杆与水平支承桁架未连接,不符合《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62/T25-3122-2016)第4.0.3条规定,分组断开处未沿架体全高设置封堵措施,部分转角处加强措施不足(立杆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第4.4.11条、4.4.13条规定。79号楼水平支承桁架多处未连续设置,部分机位处竖向主框架、立杆与水平支承桁架未连接,不符合《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第4.0.3条规定,架体三层部分区段翻板未铺设、存在较大洞口,分组断开处未沿架体全高设置封堵措施,13号~14机位处两处立杆未沿架体全高设置,不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4.4.7条、第4.4.11条、第4.4.13条规定,塔机附着处水平支承桁架未连续设置,加强措施不足,部分机位处竖向主框架、立杆与水平支承桁架未连接,不符合《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第4.0.3条、4.0.8条规定。78#楼塔机附着处水平支承桁架未连续设置、加强措施不足,部分机位处竖向主框架、立杆与水平支承桁架未连接,不符合《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第4.0.3条、4.0.8条相关规定,分组断开处未沿架体全高设置封堵措施,部分转角处加强措施不足(立杆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4.4.11条、第4.4.13条规定。

其他方面:1.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及自评未开展。2.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重庆匠众劳务有限公司)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3.危大工程清单未辨识高支模,未提供高支模专家论证意见表,危大工程施工前未进行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完全落实带班制度,根据监理例会纪要,项目经理连续数月未参加监理例会。5.食堂管理人员未将生熟食物完全分开存储,食堂每日定期消毒记录缺失,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5.1.15条、第5.2.4条、第5.2.6条规定。6.现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部分裸露土体未实施有效覆盖,不符合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7.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不到位,无委托见证取样检测合同。

2

兰州环球中心项目5号楼

建设:甘肃中天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兰州金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甘肃建投建设有限公式

建设:薛建宁

监理:芦惠祯

施工:高洋

工程质量方面:1.部分柱竖向钢筋直螺纹丝头端面不平,有效丝扣数量不足,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第6.2.1条规定。2.部分梁柱节点部位高标号混凝土浇筑不连续,梁体砼存在施工冷缝,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8.3.8条规定。3.作业面部分框架梁纵向上下部受力钢筋伸入型钢柱连接板双面焊长度不足5d,焊缝存在夹渣、气泡、咬伤主筋,焊缝宽度与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不符合《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50901-2013)第4.3.1条、第6.2.7条规定。4.个别框架柱竖向钢筋同一截面钢筋接头面积率大于50%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5.4.4条规定。5.地下室顶板覆土回填未严格按要求分层摊铺,回填厚度超标,且回填土中存在垃圾、腐植物等,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第9.5.1条规定。6.砼试块管理不规范,同条件试块乱丢乱弃,见证送样不及时,试块等效温度累计记录不齐全,根据砼施工记录应有12组标养试块未到龄期,标养室只有11组,部分试块留置日期与施工日期不符,筏板大体积混凝土试块取样留置数量不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第5.7.1条规定。7.型钢柱无进场报验、型式检验、现场吊装、栓钉焊接等相关检测、施工记录和质量验收资料。8.焊缝超声波探伤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RHF-2021-00036多页报告无签字、未加盖骑缝章,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第5.5.4条规定。

施工安全方面:1.商业区域落地式脚手架个别节点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未设置,落地式脚手架个别部位剪刀撑未连续设置,型钢固定端与U型环距离不满足要求、且未楔紧,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3条、第6.6.2条、第6.10.5条规定。2.模板支撑体系个别部位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不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3.现场电梯井竖向洞口防护搭设高度低于1500mm,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2条规定。4.部分临边洞口未按要求封闭,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1条相关规定。5.现场部分气瓶、聚苯板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品没有有效管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6.2.2条规定。

其他方面:1. 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现场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局部裸露土体未及时覆盖。2.监理单位见证旁站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时间与施工阶段不对应,记录内容不齐全,无见证取样情况,部分监理通知单无整改回复。

3

保利·天汇项目南区

建设:兰州陇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刘睿丰

监理:尚立上

施工:常小俊

工程质量方面:1.17#2-3层楼梯间踏步斜板上部纵向钢筋伸入梯梁锚固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15d,不符合建筑标准图集(16G101)规定。2.14#17层与17#3层楼梯间踏步斜板水平施工缝留设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措施(混凝土结构工程)》(20G908-1)规定。3.17#3层暗柱竖向钢筋直螺丝头端面不平,有效丝扣数量不足,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第6.2.1条规定。4.17#3层楼板钢筋踩踏变形严重,双层钢筋网片中间缺少撑脚、钢筋保护层垫块较少,约束边缘柱约束单支箍未绑扎,梁底主筋与箍筋漏绑跳绑,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5.4.8条、第5.4.1条规定。5.17#楼部分飘窗洞口下八字角与铝模优化窗下墙洞口八字角部位砼存在裂缝。6.14#楼基础筏板大体积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第5.7.1条规定。7.17#楼工程实体基础型式与设计图纸(长螺旋钻孔桩基础)不符,未提供变更文件。8.根据6#楼桩基检测资料,其检测的桩长和单桩竖向承载力均与设计要求不符。

施工安全方面:1.楼层内部分管洞口未封闭,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1条规定,2.消防连廊大于10m未采取水平张网防护,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1条规定。3.17#楼电梯井竖向洞口未搭设临边防护,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2条规定。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缺失较多、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且方案未进行交底,未提供现场危大工程验收资料。5.项目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369-2020)的规定。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6#楼)三层部分区段翻板铺设不严密,水平支承桁架与立杆部分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4.4.7条规定。

其他方面:1.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不到位,监理旁站记录内容多处与实际不符,未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总监变更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2.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管线相关资料,未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3.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未按规定开展。

4

兰州市东郊学校华润分校

建设:兰州润泽置地有限公司

监理: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甘肃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赵儒辉

监理:丁卯

施工:党存晶

工程质量方面:1.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局部存在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等质量缺陷,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8.9.3条规定。2.1#2#教学楼部分填充墙构造柱竖向钢筋未贯通设置、未设置马牙槎,墙体转角部位或十字相交部位未设构造柱,楼梯间圈梁设置不连续,不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10.1.10 条规定。3.抽测2#教学楼外墙岩棉保温粘接面积率不足50%(粘接点数量不足),局部门窗洞口未设翻包网格布,墙体转角未增设加强网格布,一层未设保温板托架,不符合《岩棉薄抹灰外墙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T480-20193.2.4条、第5.4.2条规定。4.1#教学楼与2#教学楼,2#教学校与体育馆隔震缝镀锌钢板两侧均固定,不符合《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360-2015)第5.5.4条规定。5.外墙岩棉保温栓钉进场复试检测批次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第4.2.2条要求。6.体育馆钢屋架焊接无焊接工艺检验报告,不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第6.3.2条规定。

施工安全方面:1.高处作业吊篮个别上限位装置失效缺失,且U型卡方向设置错误,不符合《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13)第5.2.12条规定。2.现场吊篮作业人员存在吊篮与吊篮来回翻越现象,不符合《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第6.2.3条规定。3.高处作业吊篮设置在坡屋面,配重部位设置的找平措施不稳固,不符合方案中节点详图的设置要求。4.屋面伸缩缝洞口未采取封闭,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1条相关规定。5.现场防火卷材未采取防火措施,材料随意堆放,未设置易燃易爆储放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6.2.2条规定。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吸烟较多存在火灾隐患,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6.4.5条规定。7.1#楼内装修作业电线乱拉乱接,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8.室外管沟沟槽两侧无防护围栏,无警示标识、无夜间警示灯。9.现场多处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其他方面:1.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不到位,无委托见证取样检测合同,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行为没有实施有效管理。2.施工单位安全员公司委派制执行不到位,公司没有对安全员进行书面授权。3.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不到位,监理旁站记录千篇一律,监理实施细则没有针对性,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5

金昌八冶康颐幸福e

建设:八冶建设集团金昌康颐医养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甘肃金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李克俭

监理:崔金泉

施工:徐彦明

工程质量方面:1.24#楼负二层部分剪力墙水平钢筋锚固端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15d,锚固弯钩方向不正确,剪力墙外侧水平钢筋锚固端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0.8LaE,不符合标准图集(16G101)规定。2.22#楼部分构造柱竖向钢筋相邻接头未错茬,相邻接头间距不足500mm,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5.4.4条规定。3.钢筋加工制作不规范,部分半成品钢筋弯折内弧大于4D,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5.3.4条规定。4.现场部分标养试块脱模后未放置在标样箱内,且标养箱养护条件不达标(温度24.4℃,湿度88.3%),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8.5.10条规定。5.22#楼筏板混凝土强度已到龄期无检测报告,预拌混凝土无出厂合格证,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7.1.5条、第7.1.6条规定。6.22#楼基础底板防水卷材进场复试检测项不透水性指标不满足规范(0.3MPa,120min不透水)要求。7.现场部分钢筋进场复试检测报告与钢材合格证、材质证明书不匹配,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5.5.1条规定。

施工安全方面:1.现场钢筋加工区防护棚设置不规范,大部分机械在防护棚外,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7.1.2条规定。2.现场各单位工程未设置安全通道,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7.1.4条规定。3.22#楼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连墙措施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4.7条规定。4.22#楼模板支撑体系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自由端高度大于65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第6.1.9条规定。5.未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分别编制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钢管脚手架方案,且方案中悬挑脚手架计算书是锚固螺栓型钢悬挑,与方案不一致,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5.6.1条规定。6.施工现场设置的易燃易爆品储放处未设置通风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6.2.2条规定。7.项目编制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

其他方面:1.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不到位,对危大工程没有实施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危大工程专项档案建立不完整。2.深基坑方案专家论证记录专家未签署论证意见。3.建设单位未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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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城北停车场建设项目

建设:金川区住建局

监理:甘肃金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贾得学

监理:温楠

施工:赵新平

工程质量方面:1.钢筋直螺丝头端面不平,丝扣、螺距锈蚀严重存在断丝、秃牙质量缺陷,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第6.2.1条规定。2.B4区人防基础底板集水坑底板厚度不满足设计300mm,经实测实量底板厚度为200mm3.车库基坑未严格控制分段分层回填,每次虚铺厚度约600mm,现场压实机械与击实报告30T振动夯实机械不匹配,接茬处未按分段分层留设接茬,每层接茬长度不足1.0米,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第8.5.6条规定。4.人防层型钢混凝土框架梁部分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不合格,套筒两端外露丝扣达45扣,未采用专用扭矩扳手复检拧紧,拧紧扭矩值不达标,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第7.0.6条规定。5.人防层型钢混凝土型钢梁部分栓钉脱落、变形弯曲,栓钉焊接接头无弯折抽样检测记录,无焊接评定工艺报告,不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5.3.1条、第5.3.2条规定。6.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条件不达标,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8.5.10条规定。7.防水卷材复试检测报告(FS2021-00155)检测项目不齐全,缺少厚度和可溶物含量的相关检测参数。8.人防车库基础底板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试验报告(报告编号LJ2022-00104)试验结论不合格,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扩大取样复试检测,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第7.0.7条规定。

施工安全方面:1.基坑未设置作业人员上下人专用梯道,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1.3条规定。2.现场盘扣架部分竖向斜拉杆未设置,自由端纵向水平杆未设置,且梁底部位自由端长度大于65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231-2021)第 6.2.2条、第6.2.4条规定。3.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单排架及双排脚手架未设置剪刀撑,脚手板铺设不严密,架体搭设超过4m以上未设置连墙措施,未设置架体上人斜道,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2.4条、第6.4.7条、第6.6.1条规定。4.现场灭火器未按照两具一组进行设置,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5.2.2条规定。5.现场易燃防水材料未设置专用储放地,液化气瓶在现场暴晒,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6.3.3条规定。6.后浇带支撑体系全部拆除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2.3条规定。7.后浇带水平洞口未进行封闭,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1条规定。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未按《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要求识别。9.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专家意见修改(专家意见补充模板剖面图及水平、竖向剪刀撑剖面图),方案中只体现了竖向剪刀撑剖面图

其他方面: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见证取样检测、焊缝超声检测等均由施工单位委托。2.监理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不到位,对焊缝超声检测单位资质情况没有进行事前核查,见证取样记录内容与实际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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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第三中学迁建项目

建设:甘州区教育局

监理:张掖市建光工程岗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星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李汉文

监理:张天平

冯明科

施工:王春荣

工程质量方面:1.桩基础未提供承载力试验检测报告和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2.部分竖向钢筋直螺丝头端面不平,丝扣、螺距存在断丝、秃牙质量缺陷,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第6.2.1条规定。3.初中部教学楼AB区段三层走廊框架柱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不合格,接头套筒两端外露丝扣超2扣,未采用专用扭矩扳手复检拧紧,拧紧扭矩值不达标,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规定。4.初中部教学楼A区三层走廊梁柱核心区箍筋叠合堆积,未按间距设置绑扎,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5.4.7条规定。5.初中部教学楼B区屋面部分楼板负弯矩钢筋外露,楼梯踏步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台阶踏步混凝土局部存在疏松、漏浆、孔洞等质量缺陷,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8.9.4条规定。6.标养室内有部分试块无任何标识,到期试块不及时送样检测,不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第5.2.1条、第5.2.3条规定。7.部分钢筋原材进场未及时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检测,进场盘圆HRB400E(Φ6、Φ8、Φ10)钢筋调直后未进行检测,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2.1条、第5.3.4条规定。8.进场成品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无出厂检验报告、预应力构件合格证。

施工安全方面:1.初中部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女儿墙部位外脚手架低于1500mm,部分屋面外架内立杆距扣件边缘小于100mm,部分区段未设置剪刀撑,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严密,开口部位未设置之字撑,模板支撑架与外脚手架连接,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2.模板支撑体系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且自由端高度大于65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3.部分楼梯间临边防护未搭设,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3.1条规定。4.现场各楼层设置的灭火器数量不足,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2.2条规定。5.项目部编制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未编制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6.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未提供验收记录。

其他方面:风雨操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未及时办理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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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润泉瑞苑住宅小区

建设:张掖市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张掖市永铸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建设:朱自彦

监理:苏小平

施工:马海燕

施工安全方面(H8号楼)1.楼梯间水平洞口未封闭,楼层内部分临边防护未搭设,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4.2.1条、第4.3.1条规定。2.悬挑脚手架搁置型钢未采取U型卡进行固定,部分型钢悬挑倍数不满足1.25倍,局部位置首层封闭不严密,立杆间距达到2100mm未采取加固措施,局部脚手板满铺不严密,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10.5条、第6.2.4条规定。3.模板支撑现场与施工方案不符,模板支撑体系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且自由端高度大于65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第6.1.9条规定。4.商铺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上人斜道设置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7.1条规定。5.现场楼层内未设置灭火器,现场易燃防水材料未设置专用储放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5.2.2条、第6.3.3条规定。6.电梯井操作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现场搭设平台存在安全隐患,悬挑式物料钢平台钢丝绳拉结角度小于45°。

其他方面:1.监理单位没有根据专项方案编制危大工程监理细则,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十八条之规定。2.项目编制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相关规定。3.项目经理带班检查每月不足80%,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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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灵秀嘉苑小区8#

建设:高台县安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甘肃四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张掖市现代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张铖

监理:闫淑娟

施工:王志飞

工程质量方面:1.现场实体部分楼板砼存在较多裂缝,部分楼面集中堆载情况。2.楼面无同条件养护试块,现场养护箱旁边存在部分过期未送检试块,510C35砼试验报告已出、试块仍在现场,取样记录显示应有10组标养试块未到龄期,但标养箱内只有6组试块。3.基础结构检测对板类构件钢筋厚度保护层只检测2个构件(报告编号2022-JC-0001),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E相关规定。4.地基静载荷试验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张掖市恒信建材试验有限公司,编号HX-DJJZ-2021-0015)引用规范、检测方法错误。5.现场钢筋安装不规范,六层部分T形剪力墙水平钢筋锚固端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15d,弯钩安装方向不正确;L形剪力墙外侧水平钢筋锚固端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0.8LaE,不符合标准设图集(16G101)规定。6.六层暗柱(GBZ)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部分存在偏轴、夹渣等质量缺陷,不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第6.6.5条规定。7.基础筏板防水卷材进场复试检测项“不透水性”指标不满足(0.3MPa,120min不透水)规范要求。8.盘圆HRB400E(Φ6、Φ8、Φ10)调直后未进行检测,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3.4条规定。9.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测报告评定为Ⅲ级,与设计要求不相符(筏板部位应为Ⅰ级,梁柱竖向钢筋应为Ⅱ级)。10.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未进行沉降观测,无沉降观测记录。

施工安全方面:1.塔机回转半径范围内的出入通道、门卫室、办公室未搭设防护棚。2.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低、文明施工较差,材料堆放混乱、楼层垃圾未及时清理。3.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主节点部分未设置横向水平杆,部分扫地杆未设置,纵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连墙件未按照两步三跨进行设置,部分立杆距扣件边缘小于100mm,剪刀撑未连续设置,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严密,开口部位未设置之字撑,模板支撑架与外脚手架连接,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4.悬挑脚手架部分型钢悬挑倍数不满足1.25倍,首层封闭不严密,U型卡距型钢端部不足200mm,且侧边未楔紧,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1.5条规定。5.模板支撑体系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且自由端高度大于50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9.1条规定。6.电梯井竖向洞口未搭设临边防护,水平洞大于10m未采取防坠落措施,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2条、第4.2.3条规定。7.二层楼内加工模板,未设置消防设施,现场各楼层设置的灭火器数量不足,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2.2条规定。8.现场易燃物品油漆及稀料未设置专用储放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3.3条规定。

其他方面1.现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部分裸露土体未实施有效覆盖,现场扬尘防治公示牌上无监督电话,不符合相关大气污染防治要求。2.项目编制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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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润金湖名园建设项目

建设:武威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华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甘肃金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刘国志

监理:崔延鹏

施工:张斌

工程质量方面:1.钢筋加工场部分成型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小于10d,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3.3条规定。2.现场未建立标准养护室,部分试块无任何标识,老年公寓无任何试块,部分标养试块已超龄期未送检。3.5#楼五层楼梯斜板上部钢筋伸入休息平台梯梁内未设弯锚,斜板纵向钢筋未通长设置,不符合标准图集(16G101)规定。4.5#楼五层梁部分纵向钢筋锚固长度不足,六层L形剪力墙外侧水平筋锚固端90度弯钩平直段长度不满足0.8LaE,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5.2条规定。5.5#楼部分梁柱核心区域缺少箍筋,主次梁交接部位核心箍漏设,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5.4.1条规定。6.4#楼地基验槽勘察、设计单位未签字盖章,部分钢筋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未及时验收签字盖章。7.3#5#楼未设置沉降观测点,无沉降观测记录资料。8.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和电渣压力焊接头施焊前未进行工艺检测,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第3.0.5条、第3.0.7条规定。9.4#楼基础持力层换填2.5米,共换填九层,压实度试验检测7次,压实度检测批次不符合要求。

施工安全方面:1.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主节点部分未设置横向水平杆,部分扫地杆未设置,架体立杆部分悬空设置,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未连续设置,连墙件未按照两步三跨进行设置,部分立杆距扣件边缘小于100mm,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严密,模板支撑架与外脚手架连接,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2.悬挑脚手架部分型钢悬挑倍数不满足1.25倍,首层未进行封闭,U型卡距型钢端部不足200mm,且侧边未楔紧,剪刀撑未连续设置,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1.5条规定。3.模板支撑体系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未设置,且自由端高度大于50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9.1条规定。4.楼层内部分临边防护未搭设,电梯井竖向洞口未搭设临边防护,水平洞大于10m未采取防坠落措施,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规定。5.现场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数量不足,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5.2.2条规定。6.现场易燃物品油漆及稀料未设置专用储放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6.3.3条规定。7.项目部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8.未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质量合格证,未提供钢管、扣件、轮扣等构件进场复检报告。

其他方面: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见证取样试验、3#5#楼地基承载力试验均由施工单位委托,不符合住建部《关于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规定。2.监理单位现场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深基坑(危大工程)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没有进场核查,没有根据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没有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违反了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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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令牌·丝路悦府住宅

建设:武威令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润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陇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甘肃盛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万宏忠

监理:李宗祥

丁国臣

施工:赵学俊

程质量方面:1.钢筋直螺丝头加工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第6.2.1条规定。2.9#楼十二层楼梯踏步斜板上部钢筋弯折锚固长度不满足15d,不符合标准图集(16G101)相关规定。3.9#14#楼部分剪力墙烂根、漏浆,墙柱阳角漏浆,楼板混凝土表面局部存在蜂窝麻面、孔洞,混凝土表面疏松、强度较低、无修补方案、无整治措施,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8.9.3条规定。4.14#楼填充墙体拉结钢筋搭接部位未绑扎,伸入构造柱锚固端未设弯钩,不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6.2.5条规定。5.14#楼填充墙体砌筑100厚墙体设置单根墙体拉结筋,不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6.部分门洞口预制过梁跨中已断裂,支座端搁置长度不满足300mm,不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2008)第7.3.4条规定。7.9#楼九至十二层无同条件试块,二至七层同条件试块已超龄期未送检。8.施工现场标养室配备不满足施工需求,标养箱养护条件不达标(恒湿84%,恒温21.3℃),标养室地面贮存大量无标记试块和抗渗混凝土试块,部分试块到期未送检。9.7#楼基础筏板进场防水卷材规格型号(SBS PY PE4 10)与设计图纸不相符。10.部分钢筋原材(兰鑫Φ12与Φ14,青海特钢Φ20)无进场复试报告,盘圆钢筋调直后未进行复试检测,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3.4条规定

施工安全方面:1.悬挑脚手架部分型钢悬挑倍数不满足1.25倍,首层封闭不严密,东西山墙连墙件设置不足,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10.5条、第6.10.4条规定。2.模板支撑体系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且自由端高度大于50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9.1条规定。3.楼层内部分临边防护未搭设,电梯井竖向洞口临边防护未搭设,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4.现场楼层内未设置灭火器,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5.2.2条规定。

其他方面: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见证取样试验均由施工单位委托,不符合住建部《关于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规定。2.监理单位(甘肃润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未编制危大工程实施细则,无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十八条规定。3食堂内液化气罐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不符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第5.1.14条规定。4.项目部未按规定单独列支和使用安全防护和文明措施费,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安全隐患治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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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千禧江山阅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甘肃新泽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新鑫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施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王力锋

监理:许杰

施工:邹卫东

质量方面:1.施工现场未留置同条件试块,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 7.4.1 条规定。2.施工现场未设置标准试件养护室,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 8.5.10条规定。3.5号楼与6号楼之间地下车库底板上层钢筋保护层60mm8号楼基础底板上层钢筋保护层90mm与施工图设计的20mm不符,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4.楼梯梯段板施工缝留置在根部,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8.6.3条规定。5.一层楼板局部有贯通裂缝,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1.2条、第8.2.1条规定。6.未设置沉降观测点,不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第3.1.2条规定。

安全方面:1.6号楼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相邻纵向水平杆接头设置在同步同跨内,个别相邻立杆接头设置在同步内,脚手板铺设不严密,连墙件未按两步三跨设置,6层剪刀撑未设置,部分立杆端部距扣件边缘小于100mm,个别转角处未设置立杆,架体堆载周转材料、混凝土残渣未清理,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1条、第6.3.6条、第6.2.4条、第6.4.3条、第6.6.3条、第7.3.11条、第9.0.5条规定。2.6号楼悬挑式卸料平台与结构之间铺设不严密、未设置荷载限定标牌,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3.3条规定。3.6号楼四层临边防护未搭设,四层以下部分水平洞口未封堵,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3.1条、第4.2.1条规定。4.施工现场油漆及稀料未单独设置储放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3.3条规定。

其他方面:1.建设单位未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3.1.3条规定。2.项目食堂炊事人员未提供健康证,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内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不符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第5.2.2条、第5.1.14条规定。3.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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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紫瑞苑住宅小区配套1号楼

建设酒泉金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顺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甘肃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张耀国

监理:冯振山

施工:闫文财

质量方面1.施工现场未留置同条件试块,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 7.4.1 条规定。2.未设置沉降观测点,不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第3.1.2条规定。3、质量日志未填写、监理日志记录不规范,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3.3.3条规定。

安全方面1.施工现场安全通道双层隔离高度小于700mm,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7.2.1条规定。2.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脚手板铺设不严密,局部连墙件未按两步三跨设置,端部开口部位未设置之字撑,部分立杆端部距扣件边缘小于100mm,模板支撑架与外脚手架未断开,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4条、第6.4.3条、第6.6.5条、第7.3.11条、第9.0.5条规定。3.模板支撑体系自由端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高度大于50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9.1条、第6.9.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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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

兰州新区农投玫瑰园移民安置项目(A)区一期项目

建设:兰州新区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省教育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郁文斌

监理:高亮

施工:柳庆春

质量方面:1.4#楼混凝土同条件试件管理混乱,个别混凝土试件未同层留置,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3.3.8条、第8.5.9 条规定。2.4#楼井桩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及水泥、砂、石等原材料检测报告中,碱含量和氯离子含量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7.1.4条、第7.3.3条规定。3.图纸会审纪要、验槽记录参建各方均未签章,不符合甘肃省《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2T25-3016-2016)第5.5.4条、第5.7.4条规定。4.4#楼楼梯混凝土施工缝处上部钢筋保护层超过15mm,四层剪力墙暗柱位置起步主筋未按规范设置,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5.4.7条规定。5.1#楼二层剪力墙、暗柱钢筋内移较大,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5.4.9条规定。

安全方面:1.4#楼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个别部位立杆悬空、扫地杆未设置,纵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连墙件未按照两步三跨进行设置,部分立杆距扣件边缘小于100mm,转角处剪刀撑未设置,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严密,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2条、第6.2.1条、第6.4.3条、第6.6.3条、第7.3.11条、第6.2.4条、第6.6.5条规定。2.4#楼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方案未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1.0.3条规定。3.4#楼地库盘扣模板支撑体系梁底自由端高度大于650mm,不符合《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 231-2021)第6.2.4条规定。4.4#3层以上部分临边防护未搭设,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3.1条规定。5.4#楼地下室电梯井竖向洞口未搭设临边防护,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2条规定。6.4#楼楼层内未设置灭火器,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5.2.2条规定。7.现场易燃易爆品油漆及稀料未设置专用储放地,易燃物未及时清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3.3条规定。

其他方面:1.现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部分裸露土体未有效覆盖,不符合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项目施工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项目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不符合《甘肃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甘建工[2015]172号)的规定。

15

兰州新区

兰州新区瑞岭园项目

建设: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甘肃金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马军

监理:张良金

施工:贾小杰

质量方面1.3#楼混凝土同条件试件管理混乱,个别混凝土试件未按规定标识、未同层留置,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3.3.8条、第8.5.9 条规定。2.3#楼井桩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及水泥、砂、石等原材料检测报告中,碱含量和氯离子含量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7.1.4条、第7.3.3条规定。3.3#HRB400EC8钢筋(盘卷)调直后未进行钢筋力学性能及重量偏差复试,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3.4条规定。4.1#楼二十层剪力墙、暗柱钢筋内移较大,楼梯混凝土施工缝未按规范要求留置,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5.4.9条规定、第8.6.3.3条规定。

安全方面:1.3#6层悬挑脚手架部分型钢悬挑倍数不满足1.25倍,首层封闭不严密,U型卡型钢端侧边未楔紧,架体上周转材料及混凝土残渣未清理,转角处纵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钢管距扣件边缘小于100mm,采光井连墙件设置错误,南侧飘窗部分立杆间距达到2200mm未采取加固措施,作业层外防护架滞后,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1.5条、第6.2.1条、第6.4.3条、第6.6.3条、第7.3.11条、第6.2.4条、第6.6.5条规定。2.3#7层临边防护未搭设,水平洞口未封闭,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3.1条、第4.2.1条规定。3.3#9层碗扣式模板支撑体系自由端大于650mm,且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不符合《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第6.3.3条、第6.3.5条规定。4.现场易燃易爆品油漆及稀料未设置专用储放地,易燃物未及时清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3.3条规定。5.现场部分用电设备配电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规定。6.电梯井支模操作平台搭设无施工方案,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6.1.1条规定。

其他方面:1.现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部分裸露土面未实施有效覆盖,不符合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项目施工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项目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不符合《甘肃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甘建工[2015]172号)的规定。3.生活区食堂炊事人员健康证过期,无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第5.2.2条规定。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及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未识别,不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

16

平凉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

建设: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理:甘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杨静福

监理:周继强

施工:陈权

质量方面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5.0.3条规定。2.主体结构1层混凝土个别部位存在蜂窝麻面,A区地下室后浇带个别部位存在混凝土浇筑不密实及露筋现象,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2.2条规定。3.管道井砌体局部存在砂浆不饱满、透缝及假缝,填充墙砌体局部墙拉筋数量不符合要求,顶层墙高大于4m处未设置圈梁,个别圈梁存在露筋现象,不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第5.2.2条、第5.2.4条规定。

安全方面1.现场临时用电开关箱接线随意改动,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3.10条规定。2.楼层个别临边防护缺失,且未设置挡脚板,悬挑式操作平台斜拉钢丝绳数量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第4.1.2条、第6.4.3条规定。

其他方面1.未按要求建立举牌验收制度。2.施工现场楼层垃圾未及时清理,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管控不到位,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

17

天门佳苑南区六标段16#17#18#住宅楼

建设:平凉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平凉天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袁志坚

监理:刘静

施工:王伟龙

质量方面(17#楼):1.屋面防水层个别部位女儿墙根部及管道根部未设附加层,不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第4.5.9条规定。2. 15层楼梯间与风井隔墙砖砌体未采用“丁砌法”砌筑、墙体全高形成内部通缝,个别砌体墙拉筋有松动现象,不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第5.3.1条、第9.2.3条规定。3.施工现场未设标养室,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8.5.10条规定。4.地下室外墙SBS防水卷材复试报告与生产厂家质量证明资料信息不相符,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第3.0.3条规定。

安全方面(17#楼):个别窗洞口、风井洞口、采光井临边防护缺失,屋面作业未设置牢固可靠爬梯,未设置防护栏杆、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第4.1.2条、第5.1.1条、第5.1.2条、第5.2.8条规定。

其他方面:1.落实举牌验收制度不到位。2.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规范,缺少施工质量、安全、疫情防控等实质性内容,总监理工程师未对监理日志进行核查,监理例会会议记录不能如实反映真实情况,未下发过监理通知书,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要求。3.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未按规定实施旁站,无旁站记录,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未督促整改,违反《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18

保利·和光尘樾5号楼

建设:天水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洪嘉斌

监理:郝成文

施工:孙赤龙

质量方面(5#楼)1.15层东单元剪力墙个别部位铝模脱模剂污染混凝土接槎,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4.2.6条规定。2.混凝土同条件试件管理混乱,个别混凝土试件无标识、无编号、未同层留置,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3.3.8条、第8.5.9 条规定。3.钢筋机械连接丝头加工不规范,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第6.2.1条规定。4.个别剪力墙纵筋绑扎搭接长度不满足要求,剪力墙与梁板交接处个别部位存在不同强度混凝土混浇现象,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5.4.5条、第8.3.8条规定。

安全方面(5#楼)1.14层电梯井口未设置防护门,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第4.2.2条规定。2.附着式脚手架首层水平防护不严密,违反《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第4.4.7条规定。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部分机位处架体悬臂高度大于6m,部分架体水平桁架未连续设置、立杆与水平桁架未连接、且连接螺栓数量不足,部分机位导座安装数量不满足要求,塔式起重机附着处架体加强措施不足,不符合《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62/T25-3122-2016)第4.0.1.6条、第4.0.3.1条、第4.0.4.1条、第4.0.8.3条规定。

其他方面1.监理旁站记录不能真实反映现场实际,监理日志填写不规范,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5.2.11条、第7.2.2条规定。2.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管控不到位,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2.1条规定。


19

听泉小镇项目一期(三标段)住宅楼

建设:甘肃天庆嘉源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天水建筑院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兰州二建集团建鑫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窦愈强

监理:丁卫公

施工:杨学功

质量方面(2#楼)1.混凝土同条件试件管理混乱,个别混凝土试件无标识、无编号、未同层留置,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3.3.8条、第8.5.9 条规定。2.楼梯板双层钢筋无定位控制措施、施工缝留置于楼板根部,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50666-2011)第5.4.8条、第8.6.3条规定。3.钢筋机械连接丝头加工不规范,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第6.2.1条规定。4.车库个别位置后浇带模板未独立设置,主楼与车库局部位置沉降后浇带提前浇筑,框梁底模架体拆除过早、悬臂段未进行有效支撑,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4.4.16条、第8.3.11条规定。

安全方面(2#楼):1.模板立杆自由段长度过大,U型支托外露长度不满足要求,不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第6.1.9条规定。2.四~五层楼梯间临边防护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第4.1.2条规定。3.二级配电箱和三级开关箱未上锁,未设置标识,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3.3条、第8.3.1条规定。4.悬挑脚手架端部未按规定设置钢丝绳,底层水平防护不严实,层间防护不到位,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第3.8.3条、第3.8.4条规定。

其他方面1.未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甘建质〔202174号)落实举牌验收制度。2.监理旁站记录不全,无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及危大工程的旁站描述,监理日志填写不规范,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5.2.11条、第7.2.2条规定。


20

陇南市武都区医养结合医院一期工程

建设:陇南市武都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办公室

监理: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童华为

监理:王智勤

施工:任明强

质量方面(2号楼):1.钢筋机械连接丝头加工不规范,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第6.2.1条规定。2.对不同生产厂家地下室外墙防水卷材未按规定全部进行复试,不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3.0.7条规定。3.个别部位混凝土存在烂根、夹渣、蜂窝、孔洞及胀模等一般缺陷,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2.2条规定。4.未按要求原位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现场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个别试件无标识,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3.3.8条、第8.5.9 条规定。5.部分楼层后浇带未完全断开,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8.3.11条规定。

安全方面(2号楼)1.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开关箱未上锁,无标识及系统接线图,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3.3条、第8.3.1条规定。2.个别电梯井口防护门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第4.2.2条规定。3.个别楼层临边防护缺失,且未设置挡脚板,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第4.1.2条规定。4.模板支承架个别部位立杆自由端大于500mm,可调托撑伸出钢管长度大于300mm,个别框梁底部采用木方作为横向支撑龙骨,不能有效保证模板支承架强度,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 4.4.8条规定。5.电梯井施工操作平台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6.1.1 条规定。6.电梯井处钢筋绑扎作业无操作架,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5.2.1条、第5.2.6条规定。

其他方面:1.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存在施工作业及材料存放等区域划分不清晰、个别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易燃材料防火措施不到位,楼层垃圾未及时清理,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2.未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甘建质〔202174号)落实举牌验收制度。3.监理旁站记录不全,无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及危大工程的旁站描述,监理日志填写不规范,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5.2.11条、第7.2.2条规定。


21

陇城一号二期二标段

建设:陇南三元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陇南市昌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龙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郭彬

监理:李永军

施工:罗亮

质量方面(3号楼):1.钢筋机械连接、电渣压力焊连接均未提供工艺检验报告,且个别电渣焊接头焊包不饱满,不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1016)第6.1.2条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第4.1.4条、第4.6.5条规定。2.未严格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试件,现存标准养护试件数量明显不足,标识不规范,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3.3.8条、第8.5.9 条规定。3.楼梯板施工缝留置于楼板根部,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8.6.3条规定。4.未严格按规范规定对进场钢筋原材料进行复试,个别钢筋原材料复试报告代表数量超出60t,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5.2.1条规定。5.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落地式钢管卸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6.3#楼商业位置结构沉降后浇带提前浇筑,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8.3.11条规定。7.个别阳台反坎水平钢筋未锚入剪力墙,个别飘窗板短墙水平筋数量不足,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5.1条规定。8.个别楼梯板厚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3.2条规定。

安全方面(3号楼): 1.5-6层临边防护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第4.1.2条规定。2.二级配电箱和开关箱混用,无标识及系统接线图,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3条、第8.3.1条规定。3.模板支撑体系自由端长度过大,可调U型支托外露长度不满足要求,不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1.9条规定。


22

西

定西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

建设:定西市中医院

监理:重庆正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甘肃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梁栋

监理:王天杰

施工:贾伟鹏

质量方面:1.局部梁板存在冷缝、墙柱根部有漏浆现象,混凝土养护不到位,个别预埋筋漏放,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规定。2.标高轴线上墙不及时,5层个别柱、剪力墙垂直度偏差较大,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规定。3.砌体皮数杆未设置,不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规定。4.混凝土开盘鉴定未按《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对混凝土含气量、耐久性进行鉴定。5.地下防水材料弹性体沥青改性防水卷材未按《地下防水工程验收规范》(GB50208-2011)要求采用二型材料。6.检验批验收记录与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内容不对应,部分验收记录内容填写与实际不符,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

安全方面:现场部分部位临边防护未设置,部分临边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符合要求,且未设置挡脚板,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规定。

其他方面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见证取样检测单位并非建设单位委托。2.未按省住建厅《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直接委派制的通知》(甘建质〔202235号)要求落实安全员委派制。3.现场疫情防控方案未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更新。4.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楼层内垃圾清理不及时。


23

西

关川景湾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11#13#22#号楼

建设:甘肃正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星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甘肃正立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张廷洞

监理:张贵

施工:朱文全

质量方面:1.部分过梁搁置长度不符合要求,部分构造柱钢筋未设置加密区、砌体墙拉结筋数量不满足要求,不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规定。2.部分剪力墙下口错台,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之规定。3.混凝土保护层垫块数量不足,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规定。4.构造柱上口无柔性连接,不符合《砌体填充墙构造详图(二)与主体结构柔性连接10SG614-2》规定。5.抽查质量检测报告JG2021-00026混凝土梁类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不规范,不符合《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规定。6.碎石检测报告2021-00085岩石抗压强度参数缺失,不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规定。7.现场未对圆盘条钢筋做调直试验,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8.混凝土测温记录,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记录不规范,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9.施工资料填写不规范,大部分签字为电脑打印,非本人签字,不符合甘肃省《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2/T25-3016-2016)规定。10.检验批验收记录与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内容不对应,且现场检查原始记录为电脑打印与实际不符,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11.无工程试桩检测资料,不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规定。

安全方面1.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局部连墙件、脚手板、安全网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2.临边防护栏杆立杆间距、挡脚板高度不符合要求,水平洞口防护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规定。

其他方面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现场见证取样检测单位非建设单位委托,未按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资料。2.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数量不满足工程规模要求,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3.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规范,缺少施工质量、安全、疫情防控等实质性内容,总监理工程师未对监理日志进行核查,监理例会会议记录弄虚作假,未下发监理通知书,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4.未按规定实施旁站,无旁站记录,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未督促整改,违反《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之规定。5.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做好带班检查。6.施工现场标准化文明施工程度较低,管理不到位。


附件2

下发《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项目汇总表

序号

受检地区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项目负责人

违法违规行为

1

兰州市

保利·天汇项目南区

建设:兰州陇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刘睿丰

监理:尚立上

1.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未报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违反了《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2.监理单位未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违反了《危险性较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十八条之规定。

2

金昌市

金昌市城北停车场建设项目

监理:甘肃金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温楠

施工:赵新平

钢梁Ⅱ级焊缝超声波探伤检测单位无住建部门核发的资质,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41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3

武威市

夏润金湖名园建设项目

监理:甘肃华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崔延鹏

监理单位对深基坑(危大工程)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没有进场核查,未根据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无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十八条之规定。

4

武威市

武威令牌·丝路悦府住宅

监理:甘肃润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李宗祥

监理单位未根据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十八条之规定。

5

平凉市

天门佳苑南区六标段16#17#18#住宅楼

监理:甘肃正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刘静

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实施旁站,无旁站记录,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未督促整改,违反《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6

定西市

关川景湾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11#13#22#号楼

监理:星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张贵

监理单位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违反《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7

陇南市

陇城一号二期二标段

监理:甘肃陇南市昌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龙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李永军

施工:罗亮

1.落地式钢管卸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2.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8

酒泉市

酒泉千禧江山阅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监理:甘肃新鑫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施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许杰

施工:邹卫东

1.5号楼与6号楼之间地下车库底板上层钢筋保护层60mm8号楼基础底板上层钢筋保护层90mm与施工图设计的20mm不符,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2. 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附件3

省住建厅“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督查部分房屋市政项目安全问题隐患清单

受检地区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1

高新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建设: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监理:甘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施工现场个别建筑架子工未持证上岗。2.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未报主管部门。3.塔式起重机安装人员与安装告知表不符。4.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不齐全,安装验收记录表无验收意见与日期,签字不全。5.五层以下个别水平洞口未进行封闭,四层个别临边防护未搭设。6.钢筋弯曲机、套丝机未设置防护棚。7.安全防护棚双层隔离高度小于700mm,悬挑脚手架搁置的型钢未采取U型卡固定,局部位置首层封闭不严密,个别型钢固定端未楔紧,型钢钢丝绳斜拉结设置不足。8.模板支撑体系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且自由端高度大于650mm9.配电箱内未设置分路标记,系统连接图与实际不符,配电箱门与箱体电气连接采用黄绿线代替编织软铜线,个别钢筋机械与开关箱距离大于3m10.现场楼层内未设置灭火器,现场易燃易爆品未设置专用储放地。11.塔式起重机部分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起重钢丝绳局部断丝,红色障碍指示灯安装不齐全。

2

兰州市红古区御景天宸住宅小区

建设:兰州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兰州黄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甘肃恒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4#楼二层以上部分未搭设临边防护、水平洞口未封堵,电梯竖向洞口临边防护未搭设或搭设不规范。2.4#楼悬挑式钢管脚手架未进行方案交底和技术交底,10层连墙件未设置、型钢侧边未楔紧,个别部位U型环压板缺失、未设置拉结钢丝绳。3.脚手架首层脚手板未满铺,剪刀撑未连续设置,连墙件未按照两步三跨设置,个别主节点部位未连接。4.4#楼悬挑式卸料平台箱体端头未设置300mm挡脚板,卸荷钢丝绳未设置安全弯,钢丝绳与建筑物接触处未设置保护措施。5.电梯井钢管脚手架操作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6.后浇带模板支撑体系纵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且自由端高度大于650mm7.开关箱中心距地面小于1.4m8.钢筋加工区部分机械未做接地,钢筋场弯曲机、套丝机未设置安全防护棚,套丝机开关箱一闸多接。9.楼层内未设置灭火器、未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10.现场易燃易爆品未设置专用储放地。11.3#楼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附着装置连接框部分连接螺栓松动、无防松措施,塔身爬梯规格不统一、踏步个别处存在变形开焊(自上而下第二节标准节),直立爬梯与斜爬梯转接处无防护措施。12.3#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提供安装前技术交底记录,部分机位处附着支座安装数量不足,架体悬臂高度超标,部分区段水平支承桁架未连续设置,部分架体连接螺栓安装不规范,部分检查记录表签字不全。13.3#楼物料平台处架体水平桁架断开,架体加强措施不足,塔机附着处吊桥式平台板加强措施不足。14.4#楼部分建筑架子工未持证上岗,3#-4#楼未编制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

其他方面:1. 现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裸露土体未实施有效覆盖。2.项目部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规定单独列支和使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未常驻现场。4.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5.建设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对深基坑进行监测。

3

红古区供销联社地块综合楼及住宅开发项目

建设:兰州市红古区连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省教育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甘肃建投土木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方面:1.4#楼首层电梯井竖向防护搭设高度低于1500mm,楼梯间通风道水平洞口及作业层水平洞口未封堵。2.悬挑式脚手架首层个别转角处对接扣件设置部位不符,个别脚手板横向水平杆未与扣件连接,个别主节点未连接,连墙件未按要求设置,高度大于10m的未采取安全平网封闭,使用的钢板冲眼网局部未完全封闭。3.室内消防临水设施未设置消防水带,现场部分灭火器无检查记录。4.钢筋弯曲机未设置安全防护棚,弯曲机开关箱高度距地面低于1.4m,总配电室一级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未分别设置。5.3号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连接框部分连接螺栓无防松措施,顶升液压油缸与套架连接处连接销轴锁板固定不可靠。

其他方面:1.建设单位未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资料。2.现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裸露土体未实施有效覆盖。3.监理单位未编制4#楼深基坑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4#楼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非本项目安全负责人。5.未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6.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未严格审查安装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塔机安装现场负责人与塔机专项施工方案人员配置不符。

4

西固区

住宅小区项目(G2014-1#地块)龙湖光年

建设:兰州恒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4#楼水平立管洞口未进行封闭,首层稀料,防水涂料易燃余料未进行清理。2.钢筋场乱堆乱放,二级配电箱内未张贴分路标记。3.4#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场验收记录表盖章不齐全,部分机位处下吊点桁架连接螺栓松动,一处转角立杆与水平支撑桁架未连接,塔机附着处吊桥式平台板保险钢丝绳固定绳卡方向错误。4.4#塔式起重机基础有积水,变幅钢丝绳一处固定绳卡与钢丝绳直径不匹配,施工升降机2层楼层平台侧面防护不严密。

其他方面:1.监理单位未编制超限梁、深基坑(超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超限梁验收。3.项目经理6-8月份的带班检查记录均少于80%4.未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5

安宁区合盛雅园新建住宅楼

建设:甘肃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四川星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施工:甘肃宏远建设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现场部分灭火器长期未检查。2.施工现场配电室搭设不符合要求。2.电梯竖向洞口已搭设部位高度低于1500mm,楼层内部分水平洞口未进行封闭,楼层内部分未搭设临边防护。3.轮扣式钢管模板支撑体系自由端大于650mm与方案不符。4.悬挑式钢管脚手架个别部位型钢悬挑倍数小于1.25倍,大部分型钢未采取钢丝绳斜拉,飘窗个别部位纵向水平杆断开,多处主节点未设置小横杆,连墙件未按照两步三跨设置且个别部位设置错误,作业层模板支撑架与外架相连。5.楼层内易燃余料未进行清理,未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地下室木料堆放区周边未设置灭火器。6.钢筋调直机未设置安全防护棚,配电箱一闸多接,钢筋场二级配电箱未张贴分路标记、未绘制系统图,个别钢筋机械未做接地。7.塔吊回转范围内通道未搭设安全防护棚。8.塔式起重机起重钢丝绳局部存在畸形(波浪形),基础有积水、无排水设施,专用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9.部分架子工未持证上岗。

其他方面:1.建设单位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安措费。2.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基坑验收。3.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和考核标准,未按照演练计划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未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

安宁区兰州盐池片区太和城项目A区三标段(23#楼)

建设:甘肃泰融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厦门圣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方面:1.23#楼电梯竖向洞口已搭设部位高度低于1500mm,已搭设的电梯井防护未固定,水平洞口个别部位未封堵。2.钢筋场二级配电箱未设置分路标记也未填写配电箱名称、用途,配电箱内一闸多接,个别机械未做接地。3.室内消防临水设施未设置消防水带。4.23#楼易燃余料未进行清理,未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5.23#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部分区段架体水平支承桁架规格尺寸与原设计以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不符,部分机位处下吊点桁架连接螺栓松动,一处吊点处过渡滑轮连接销轴开口销未安装,部分转角处架体底部翻板铺设不严密、存在较大洞口,塔机附着处外立面网片存在较大条形洞口,塔机附着处吊桥式平台板保险措施安装不符合要求、加强措施不足。6.23#楼塔式起重机基础有积水、无排水设施,起重钢丝绳局部存在松散现象,定期检查记录、附着锚固验收记录表等签字盖章不齐全。7.部分建筑架子工未持证上岗。

其他方面: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2.建设单位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安措费。3.监理单位未编制超限及轮扣式模板支撑架监理实施细则,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4.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和考核标准,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提供危大工程巡查记录,三级安全教育不规范,未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5.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

7

经开区培黎旧房城改造项目暨瑞南紫郡住宅小区1#

建设:白银银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甘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主楼北侧通道未搭设安全防护棚,裙楼作业层水平洞口未封堵、临边防护未搭设。2.裙楼落地式双排脚手架一跨内设置两个对接扣件连接,转角处剪刀撑设置错误,模板支撑架与外架相连,个别主节点横向水平杆未连接。3.裙楼屋面堆载木方模板已高出临边防护高度。4.悬挑式脚手架首层封闭不严密,U型环距型钢端头距离大于200mm,搁置型钢与悬挑型钢锚固长度不足、且未采取U环加固。5.悬挑式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未设置密目网及挡脚板,卸荷钢丝绳未设置安全弯,钢丝绳与建筑物摩擦部位未设置保护措施。6.电梯井脚手架搭设方案无指导性,现场立杆对接未交错布置,经现场抽验步距达到2200mm,型钢悬挑未采取U环固定。7.裙楼配电箱内动力箱与照明箱未分开设置,未绘制系统图,钢筋场配电箱、开关箱周边乱堆乱放,调直机、弯曲机与开关箱距离大于3m8.地库底板未采取任何支撑措施,顶板堆载大量钢筋。9.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间搭设的防护措施不足,基础有积水、无排水设施。11.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安装自检表、运行记录填写不规范。10.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失效。

其他方面:1.危大工程验收记录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2.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不符合要求。

8

经开区源善·智慧港(1#楼)

建设:甘肃省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恒科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楼梯间乱堆乱放、临边防护未搭设,电梯竖向洞口临边防护未搭设,一层以上水平洞口未封堵。2.落地式双排脚手架个别主节点横向水平杆未连接,脚手板未与横向水平杆可靠固定,连墙件未按照两步三跨设置与方案不符,模板支撑架与外架相连,施工层以下大于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首层未采取密目网封闭。3.悬挑式脚手架首层未封闭严密,U型环距型钢端头的距离大于200mmU型环与型钢侧边未楔紧。4.一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经现场查验额定动作电流300mA,额定动作时间0.2s,动作电流与动作时间的乘积大于30mA·s5.3#楼塔式起重机基础有积水、无排水设施,部分标准节、顶升套架外作业平台底部连接螺栓松动。6.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交底不齐全,安装验收记录表日期不符合规范要求, 2号楼、3号楼塔式起重机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7.个别建筑架子工未持证上岗。

其他方面:1.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对危大工程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验收记录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3.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未组织悬挑式卸料平台验收,电梯井钢管脚手架操作平台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

9

城关区兰州碧桂园三期G1912-3地块项目

建设: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安徽省恒创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1#楼楼梯间及楼层临边防护部分立杆缺失,部分水平杆间距大于600mm,临边防护未设置踢脚板,部分楼层砌体施工后临边洞口未设置临边防护。2.1#楼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型钢侧边未楔紧,连墙件偏离主节点距离超过300mm,同步内立杆接头位置未错开,悬挑阳台处悬挑横梁一端未固定且悬挑工字钢构造及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施工电梯两侧脚手架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够,连接固定扣件仅有1个。3.1#楼钢筋加工场二级配电箱未张贴分路标记,防护棚内地面未做绝缘防护,部分钢筋机械开关箱重复接地不规范、部分开关箱门跨接断开。4.部分灭火器失效。5.1#楼钢筋加工场钢筋机械开关箱中心距地面小于1.4m6.局部梁板外侧模板支撑体系与悬挑脚手架连接。7.1#楼安全通道双层防护间距小于700mm,未设置警示标志,有效长度小于6米。8.塔式起重机部分连接销轴轴端止挡开口销不符合要求,一处塔身水平小横杆存在变形开焊,擅自使用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着装置,附着装置连接框部分连接螺栓无备母,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安全距离不足且无专项防护措施。9.施工升降机个别导轨架斜腹杆、吊笼顶部部分防护栏杆变形,吊笼顶部手动释放装置部分固定螺栓缺失。10.现场未提供群塔作业方案。11.实际安装人员与专项施工方案配备人员不符,安装人员审查记录不全,安装自检表填写不规范,无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10

城关区普兰太危旧房改造项目华利.盛景苑项目2号楼(7#楼)

建设:甘肃华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三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基坑边坡未进行支护,现场施工与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2.开关箱中心距地面小于1.4m,楼层二级配电箱未做接地。3.室内消防临水设施未设置,配备的消防设施或灭火器数量不符合要求。4.2#楼楼层临边防护部分立杆缺失,部分水平杆间距大于600mm,临边防护高度小于1200mm、未设置踢脚板。5.钢筋切断机未设置安全防护棚。6.塔式起重机附着框部分连接螺栓松动且无防松措施,附着框个别处连接螺栓规格不符合要求,力矩限制器触点数量不足,定幅变码与定码变幅触点未分别设置,顶升横梁无防脱功能,附着锚固验收记录表签字盖章不齐全,实际安装人员与方案配置不符。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盖章不齐全,架体部分区段水平支承桁架杆件存在明显锈蚀缺陷,部分机位处附着支座安装固定不可靠(锚固螺栓松动、锚固螺栓与附着支座未连接、个别锚固螺栓长度不足、部分预留穿墙螺栓孔中心偏差大于15mm),个别机位处附着支座锚固螺栓螺杆存在明显塑性变形,塔机附着处架体水平支承桁架断开、桁架接头未进行刚性连接、吊桥式平台板保险措施不足,部分转角处架体加强措施不足,架体N字件连接螺栓安装数量不足。8.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其他方面:1.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基坑支护验收与现场实际不符。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3.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未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应急预案未组织培训交底。

11

榆中县润景园住宅小区项目(2#楼)

建设:甘肃润景宜居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华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甘肃建投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2#楼连廊部位采光井双排脚手架未编制专项方案,作业层下部水平隔离防护漏洞较大、不严密,楼层临边防护部分立杆缺失或间距大于2米,防护高度小于1.2米,部分水平杆间距大于600mm2.楼梯间铝模板施工高度超过2米,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未采取防护措施。3.室内消防给水系统12层以上缺失、未设置灭火器。4.楼层及现场钢筋加工区一箱多闸,配电箱、钢筋切断机、调直机未做重复接地,楼内电线拖地并缠绕在防护钢管上。5.二级配电箱内未张贴分路标记,开关箱中心距地面小于1.4m6.3号塔式起重机自下而上第三节、第四节标准节主肢连接处开裂,司机室无消防灭火器,红色障碍灯安装不齐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填写不规范。7.2号楼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支座安装数量不足,架体悬臂高度超标,部分区段、转角处架体水平支承桁架接头连接刚性不足、部分连接螺栓安装不齐全,架体多处立杆与水平支承桁架未连接或连接不可靠,N字件安装与设计不符,底部兜底杆未安装,塔机附着处吊桥式平台板保险措施不足,架体断开处加强措施不足,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8.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其他方面:1. 施工单位未编制2#楼预制构件安装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2.监理单位未编制2#楼预制构件监理实施细则。3.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均少于80%4.应急预案未审查、未组织培训交底。

12

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易地搬迁新建项目

建设:榆中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行政楼型钢悬挑式双排脚手架未超过作业面1.5米,实际钢丝绳卸荷设置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作业层下部水平隔离防护漏洞较大、不严密,悬挑工字钢侧面与锚环之间未楔紧,同步内立杆接头未错开设置。2.行政楼楼层临边防护部分立杆缺失或间距大于2米,部分水平杆间距大于600mm,未设置踢脚板。3.局部模板支撑体系与悬挑脚手架连接。4.行政楼临时用电部分采用四芯电缆,检查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开关箱中心距地面小于1.4m5.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未设置。6.钢筋弯箍机等未设置安全防护棚。7.现场个别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帽、临边作业不系挂安全带。8.7号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安装与使用说明书不符,力矩限制器功能不齐全、无预警功能,司机室未配置消防灭火器,变幅小车止挡装置缓冲垫一处破损,安装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9.施工升降机(外科楼)左侧围栏门机电联锁失效,右侧围栏门机械锁失效,楼层平台层门以及侧面防护装置与施工升降机吊笼门开口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安装验收记录表填写不规范。

其他方面:1.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2.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3.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少于80%

13

新区

兰州新区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理:甘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6#楼深基坑底部超挖部分未采取土钉支护,深基坑内未设置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基坑坡底未按方案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2.钢筋场弯曲机、套丝机未设置防护棚,钢筋场切断机油垢污染,弯曲机防护板未安装。3.6#深基坑危大工程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3号塔式起重机回转限位器未接线,司机室未配置消防灭火器,标准节爬梯部分连接螺栓安装不齐全,无安装前检查表,运转记录不齐全。

其他方面:1.项目一期工程未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2.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未组织6#楼深基坑验收。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变更手续未报主管部门。

14

新区

兰州新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航站楼

建设: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1.现场部分电焊机开关箱内一闸多接,现场个别开关箱距配电箱距离大于30m,吊装区域电缆线未采取保护措施。2.现场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气瓶在阳光下曝晒。3.现场电焊机周边灭火器未按要求设置。4.10#塔式起重机起重臂连接螺栓一处松动(起重臂根部),部分塔身标准节爬梯踏步变形,专用开关箱接地装置设置不规范。5.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记录填写不规范。

其他方面:1.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不符合要求。2.未编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塔式起重机安装人员证件审查记录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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