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情

建督撤字〔2025〕8号

发布时间:2025-02-13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武汉汉源既济电力有限公司

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查,你单位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8项代表工程业绩均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08号),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我部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起3年内你单位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湖北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资质介绍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