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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测量记录填写要求—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发布时间:2018-05-30

施工测量记录填写要求—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A.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要求,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填写本表报监理单位审核。

B.超过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的部位,应制定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C.填写要求:

1)、“观测说明(附观测示意图)”:采用仪器类型,观测点位布置,观测时间的确定等,均应说明。如:用2精度激光垂准仪配合量距测得全高、垂直度。用计量50m钢尺外加三项改下量得总高偏差。

2)、“观测部位”栏:应按建筑物各方位确定。“实测偏差”栏填写具体的方向偏差值。

3)、“结论”栏:由施工单位根据监理的要求手写或电脑打。如:经检查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允许垂直度偏差值以内和标高高差值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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