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工作范围和职权管理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招标代理合同的工作范围和职权管理包括工作交底、明确人员与授权以及工作任务分解等三个方面。
招标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是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合同授权及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招标人权利的合同。在委托招标组织形式下,招标工作通常需要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完成,因此,双方应当明确了解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各自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并对各自有关人员予以工作交底。
第7章服务合同管理223《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均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的委托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职权,要求代理机构完成其工作任务。招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计划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并按照授权报送招标人审核。双方应当将工作范围中各自的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制订明确的工作职责,以保证严格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全面、及时地完成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