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化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一)城市化现状北京是一个既拥有中心城市(市区),又包括广大郊区农村的大都市地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北京的城市化稳步推进。1978年底到2000年底,全市常住户籍人口由850万人增加到 1107.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由467万人增加到760.7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由54.9%提高到68.7%.1990年到2000年,郊区各类城镇数由77个增加到142个,平均每年增加近6个。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市区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由1990年的395.4平方公里增加到2000年的491平方公里。城市中心区也由旧城区扩展到四环路以内。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城市功能得到拓展和完善。北京作为首都,以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国内交往中心功能为核心,又具备了辐射全国的经济、交通、金融、信息、科技、教育等多方面功能。城市功能趋向多元化发展,极大地增强了城市的辐射力与带动力。目前,北京已成为全国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正在向着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迈进。
但是,北京的城市化发展还很不平衡,主要表现在郊区发展相对滞后,城市化水平虽然明显加快,但仍低于全市城市化水平,而且滞后于郊区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雷同、单一,功能不全,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尚不完善;卫星城和小城镇发展比较缓慢,缺乏吸引力。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在指导思想和观念认识上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形势;在规划上虽有安排,但规划深度不够;在建设和发展方式上重点不突出,低水平重复建设、分散建设比较多,发展粗放;在城镇管理上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存在一些体制和政策障碍,同时这些障碍也构筑了城乡分割的鸿沟,限制了人口的有序流动,阻碍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上述问题直接影响着城市化的水平和质量,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并着力解决。
(二)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十五”时期,北京推进城市化面临着新形势和新要求,主要表现在:
1、我国实施城镇化战略,城市化步伐加快。“十五”时期,国家把推进城镇化作为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一项历史性任务和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全国城镇化总体部署中,北京被作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际性大都市重点加以培育。这不仅为我市推进城市化指明了方向,而且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契机,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推动我市的城市化发展。
2、加快推进城市化,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1993年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要将北京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国际城市。《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到21世纪中叶使北京成为当代世界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十五”时期要加快推进城市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3、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根据北京实施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到2010年北京要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城镇体系的不断完善是推进城市化的关键。为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完善北京城镇体系,加快城市化步伐,显著提高城市化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4、加快推进城市化,是提高郊区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从郊区农村人民生活水平与城镇居民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出发,必须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推进郊区城市化,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使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第二、三产业,从而减少农业人口,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进而扩大消费,提高郊区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二、推进城市化的原则和目标
“十五”时期,推进北京城市化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国家城镇化的总体部署,按照《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要求,以推进郊区城市化为核心,把卫星城和小城镇建设作为带动郊区城市化的重点环节,完善卫星城功能,加快小城镇开发建设步伐,形成对市区人口和农村人口有双重吸引力的城镇体系,促进人口和产业的合理布局,显著提高郊区城市化水平,促进城市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构建起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的基本框架。
(一)推进城市化的原则“十五”时期,推进城市化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继续坚持"两个战略转移".城市建设的重点从市区向远郊区转移,市区建设从外延扩展向调整改造转移。促进市区提高现代化水平,远郊区提高城市化水平,使市区和远郊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坚持规划先行。改进规划思想和方法,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城镇发展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用规划统揽城市化全局。
3、完善和发挥首都功能。在发挥首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完善和增强经济、交通、金融、信息、科技和教育等多方面功能。
4、坚持以工业化和信息化促进城市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速工业化进程,同时积极推进信息化,为城市化奠定经济基础。
5、坚持体制创新。要依据"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进行体制创新和政策调整,逐步排除阻碍城市化进程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为城市化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6、坚持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关系,使城市化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妥善处理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共同进步。
(二)城市化发展目标“十五”时期,城市化发展的目标是:到2005年,按现行非农业人口统计,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75%,郊区城市化水平达到45%.郊区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达到25%左右。郊区工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二三产业占郊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重点卫星城初步建设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相对独立、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新城,人口规模要达到10万至30万人左右。力争基本建成一批经济发达、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具有较强辐射力的中心镇,常住人口达到2~5万人左右。
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郊区基本实现现代化;卫星城和小城镇进一步发展,在城市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四级城市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基本形成分工有序、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城市新格局。
三、推进城市化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卫星城建设“十五”时期,要紧紧抓住推进城市化的历史机遇,切实加快卫星城建设步伐。不断拓展和完善卫星城功能,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发展各具特色的卫星城经济,使卫星城发展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增强卫星城的辐射功能,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1、明确卫星城功能卫星城的发展要为分担市区功能和带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根据各自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促进功能完善,使卫星城既分担市区的相应功能,又承担本地区的综合功能。“十五”期间,要集中力量,选择区位条件相对优越、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通州、昌平、亦庄、黄村、良乡、顺义6个卫星城进行重点开发建设。
通州、昌平、黄村、良乡、顺义卫星城,要进一步增强作为本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功能,注重开发独具特色的功能,并承担市区延伸的部分功能,同时成为市区人口和产业转移的主要接纳地。“十五”期间,力争在功能开发上取得新的突破。通州卫星城,着重开发物流集散功能,发展成为京东地区商品交易及物资交流集散地。昌平卫星城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开发科技创新功能,发展成为北京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黄村卫星城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教育科研基地。良乡卫星城发展成为仓储物流基地和高教及科研基地。顺义卫星城发展成为现代加工业基地。
亦庄卫星城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门城镇等卫星城要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发展成为本地区的综合经济中心和旅游服务基地,促进本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2、发展各具特色的卫星城经济卫星城的发展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增强与市区的经济联系和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力。
“十五”期间,卫星城要立足于自身的功能定位,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比较优势出发,注重培育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成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辐射力的经济中心。要以开发区和工业区为依托,发展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为市区配套的工业,积极吸收市区转移出来的加工业,有条件的还可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附加值高的现代加工业。要加快发展服务业,显著提高服务业比重。依托中心市区巨大的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住宅和文化娱乐等服务业;根据本地实际,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行业,拓展卫星城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面向居民消费的生活服务业,改善消费环境。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并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对卫星城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按照市区的标准严格保护卫星城环境,确保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同时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提高卫星城的承载能力。
坚持规划先行,大力提高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质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落实具体措施和方案,以逐步达到并符合现代化城市标准的要求。
加强联系卫星城与市区之间的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及早完成公路一环、公路二环和京密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连接卫星城和市区的快速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八通线等。加强区域内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区域内交通运输网络,建成功能结构合理、设施较为完善、具有较高服务水准的交通运输体系。
加强卫星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卫星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建设、改造一批自来水厂、变电站、电网;有条件的卫星城推进天然气入户,推广使用天然气;加强集中供热系统建设,发展集中供热。
加快卫星城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铺设一批电信光缆和有线电视光缆,建设卫星城与市区的高速信息网,推进卫星城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强邮电局所建设,提高卫星城通邮能力。
加强卫星城环保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提高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能力。加强卫星城生态环境建设,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完善卫星城绿化体系,加大卫星城城区街道、公园、小区绿化力度,增加公共绿地,建设园林式卫星城。
4、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质量的生活服务体系,真正使卫星城具备相对独立的较完备的功能,拥有相对优越的人居环境。
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市区名学校到卫星城办分校,建设一批在全市有重要影响的高标准示范学校,开展远程教育,为卫星城居民特别是其子女提供就地接受良好教育的环境和条件。
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卫星城医疗条件。特别要加快急救中心、老年病防治、社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医疗,满足卫星城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要。
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兴建一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满足居民高质量的生活需要。
(二)加速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小城镇是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城市化水平的重要环节。“十五”时期,要以中心镇建设为重点,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带动农村工业化的基地和集聚农村人口的重要场所,促进远郊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十五”时期,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增强特色的原则,重点抓好昌平小汤山镇、顺义后沙峪镇、通州宋庄镇、大兴西红门镇、怀柔杨宋镇等33个中心镇建设,建成一批经济发达、规模适度、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中心镇,带动全市小城镇的发展,形成与首都城市功能相适应的城镇体系。
1、繁荣小城镇经济发展小城镇的关键在于繁荣小城镇的经济。要根据小城镇的特点,依据当地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提高小城镇经济实力。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值,着力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形成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围绕发挥小城镇功能,兴办各种服务业,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商品批发市场。要充分利用风景名胜及人文景观,发展旅游业和休闲创业。积极开展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加强乡镇工业小区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服务,吸引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鼓励农村新办企业向镇区集中。要抓住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机遇,吸引技术、人才和相关企业向小城镇转移。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在小城镇投资建厂。
2、充实和完善小城镇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逐步完善道路、能源、给排水、供热、垃圾处理、电信等设施,切实改善小城镇的生产条件和居住条件。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小城镇的信息化进程。高标准进行小城镇的环保设计与绿化美化设计,大力发展以植树种草为中心的绿色产业,创造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村镇环境。切实搞好农村环境整治和村容村貌治理,彻底改变村镇环境脏、乱、差现象。
3、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从小城镇自然、历史文化特色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整体设计,精心塑造富有特色的小城镇形象,提高小城镇建设品味和档次,形成风格各异的现代化中心镇。
城镇建设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严格进行规划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强化运用法律手段对规划、设计、施工进行监管。
要广泛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应用新型建筑材料,提高建筑施工的科技含量,确保城镇建设的工程质量。
四、推进城市化的主要措施城市化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从全市的角度着眼,需要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加强规划管理用规划统揽城市化全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点卫星城和小城镇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详细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做好不同级别城镇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城镇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交通、土地、水利、生态环境等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权威性,用法律手段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加快市区产业布局调整和功能完善步伐充分发挥市区对郊区城市化的推动作用,通过加快市区产业调整和功能改造步伐,带动郊区产业发展与功能完善,推动郊区城市化快速发展。
1、加快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十五”时期,中心城区要建设成为第三产业密集区,主要发展各类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和金融保险、商品流通、邮政电信、文化体育等第三产业。
沿公路一环集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增长的基地,同时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以及为居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郊区作为市区产业发展的广阔腹地,要抓住市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从各自的资源条件出发,以区县工业园区为依托,将承接市区工业转移,成为现代制造业基地,并围绕产业基地的建设促进卫星城和小城镇的发展,促进郊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2、加快市区功能调整“十五”时期,市区要立足于不断增强首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基本功能,进一步开拓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服务等功能,加快重点功能区开发建设,促进市区功能调整。将市区部分科技、教育、卫生、物流集散等方面功能向郊区疏散。郊区城镇可以分担起这部分功能,通过发挥城市功能,加快自身城市化进程。
要加快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基本完成金融街沿二环路一侧的开发,建设以王府井和西单为重点的现代化商业中心区,建设以前门-大栅栏地区为重点的传统商业文化区等。通过重点功能区建设,使市区特别是城市核心区的功能得到优化和升级,同时将其它城市功能延伸或转移到郊区城镇发展,促进郊区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要在户籍管理制度、城镇用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机制。
1、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以形成有利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管理体制为目标,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实行按居住地划分城乡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用不同城镇有区别的准入条件取代"农转非"的计划指标,用积极引导替代控制总量,用核准登记制替代行政审批制。“十五”期间,要适当放宽卫星城和小城镇准入条件,放开农民进入卫星城和小城镇的户籍限制。凡在卫星城和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本市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不得实行歧视性政策。对具有投资移民性质的人员,在户籍管理上实行相应优惠政策。在承包期内不要求进城农民退还承包地和自留地,以使用权的转包或入股方式从原承包地获取收益,以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2、完善城镇用地制度加强土地管理,尤其是在城市外延发展过程中,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按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有利于促进城镇合理发展的方针,调整城镇用地结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适当增加重点卫星城和小城镇建设用地。中心镇建设必须与旧镇(村)改造、村庄土地整理同步进行,利用土地置换政策和存量用地调整机制,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职能,逐步实施土地收购和储备制度;推行多种形式的有偿使用,大力推行招标拍卖等供地方式,凡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拍卖。
3、建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将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延伸到卫星城和小城镇,建立起适应卫星城和小城镇发展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4、实行有区别的消费政策根据市区和卫星城的不同特点,采取有区别的消费政策。在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的情况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适当提高市区的消费水平和公共收费标准。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努力降低卫星城的消费支出水平,使低消费能力和低收入者选择适合于自己消费能力的区域生活,促进市区人口向卫星城流动。
(四)拓宽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城镇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形成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改革和完善城镇财税体制,建立起以物业税为主体的城镇建设资金保障体系。规范城镇土地批租,推行公开招标出让,建立和完善城镇土地出让金用途分解机制,适当扩大重点城镇土地出让金留成比例。合理收缩政府投资领域,加大对公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入。推行特许经营权,吸引外资、动员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股权转让、拍卖经营权等方式盘活城镇基础设施存量,利用回笼资金建设新项目。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实行有偿使用,通过调整价格和收费,形成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引导公用事业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经营型方向转变。鼓励相邻的城镇之间共建、共享基础设施,提高投资效益。鼓励农民个人、本市居民、企事业单位到小城镇购买住房或合作建房。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
(五)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要在加快推进城市化的同时,更加重视城市的管理,突出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基本形成适应首都要求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系。在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在建设的同时,执行和完善各项管理法规和标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于市政、环卫等公益性较强的行业,要强化政府的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价格、服务质量、监督控制机制,以确保以公众利益为主的政府目标的实现;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的功能,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