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体工程是很多工程施工人员都比较熟悉的,工程中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砌体工程的预留孔洞、预埋件要求。
(1)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 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2)砌体中的预埋件应作防腐处理,预埋木砖的木纹应与钉子垂直。
(3)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 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 m。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汇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4)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 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 mm和转角处450 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 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5)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于砖填塞。
(6)预留外窗洞口位置应上下挂线,保持上下楼层洞口位置垂直;洞口尺寸应准确。
构造柱施工应按配筋砌体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控制。
以上就是砌体工程的预留孔洞、预埋件要求相关介绍,想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欢迎登陆鲁班乐标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