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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保护的一般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23

高频保护的一般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为保证高频保护正常投运和正确动作,当值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通道测试,交换信号一次,并做好记录。当收讯或发讯电压突然下降30%左右(即通道裕度下降1N=8.686dB)应汇报调度,当通道裕度低于8.6dB时,值班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将两侧保护停用或改信号。

2高频保护的投入与停用必须按当值调度员的命令执行,避免线路两侧高频保护工作状态不一致而导致误动。

3高频保护投入运行前,应保证户外结合滤波器的接地闸刀在断开位置,还应进行通道测试,符合规定方可投入。

4高频保护与通讯合用通道时,通讯人员在合用通道设备上进付任何工作,必须同继电保护人员一样履行申请手续,并执行工作票制度。

5当晶体管C型保护装置运行灯灭,“装置故障”灯亮时,必须在停用装置后复归信号,防止在复归过程中保护误出口。

6第一套高频保护指能切旁路开关运行的高频保护,一般指高频闭锁、高频距离等保护;第二套高频保护指不能切旁路开关运行的高频保护,一般指相差高频、方向高频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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