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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的储存一般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16

1.运入加工现场的钢筋,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每捆(盘)钢筋均应挂上标牌,标牌上应注有厂标、钢号、产品批号、规格、尺寸等标记,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和遗失这些标牌。

2.到货的钢筋应根据原附质量证明书或试验证明单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看有无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碰伤痕等及锈蚀程度,并应测量钢筋的直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或经研究同意后可降级使用。

3.验收后的钢筋,应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分别堆放,不得混杂,且宜立牌以资识别。钢筋应设专人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4.钢筋宜堆放在料棚内,如条件不具备时,应选择地势较高、无积水、无杂草、且高于地面200mm的地方放置,堆放高度应以最下层钢筋不变形为宜。必要时应加遮盖。

5.钢筋不得和酸、盐、油等物品存放在一起,堆放地点应远离有害气体,以防钢筋腐蚀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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