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放使用。
2施工中高处作业的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有附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调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雨天和雪于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临边作业: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到处,都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正式防护栏杆;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1.5—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楼梯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4洞口作业:与墙洞口,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00mm小于1000m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边长为1000-1500m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钢筋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边长在1500mm以下的洞口,四周充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层的砌筑或安装面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一条的方法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扣必须恢复防护设施;楼梯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次。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5高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历安全网。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检查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进行支模、粉刷、砌墙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钢柳板部件拆扣件,临时堆入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项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6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特殊情况下)有关验算数据;按规定参加的技术负责人、工长、搭设人、接受人、安全员;安全防护设施变更有记录及签证。验收后的安全设施如存在不安全问题应整改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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