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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发布时间:2018-05-21

(1)在距居民区较近的施工现场,对主要噪声源如空压机、铲车等采用有效的吸音、隔音材料施作封闭隔声屏,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

(2)夜间施工经批准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或“昼夜施工许可证”,并采取上述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严禁大声喧哗,装卸物料及码放时轻拿轻放。

(3)夜间施工光源:汽车灯光及施工照明灯不直接对居民房,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直接照射。

(4)工地污水在排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工地污水根据不同类别在排放前须经不同的沉淀处理:厕所、浴室的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食堂生活污水经化油池化油处理,施工污水经普通沉淀池沉淀处理。

(6)工地机械设备维修污水(废油等)须设专门的收集地,此类污水不能排入市政排水管网,须用专门车辆运至市有关部门指定地段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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