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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19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满足相关法律及其它要求,要求各施工队按此认真执行,具备防尘、除尘设施和措施,达到环境管理的要求:

1、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运土方、渣土及散粒材料时必须使用防尘专用车辆,以防沿途遗洒扬尘。回填土施工时,掺拌白灰的回填土禁止抛洒,以免产生扬尘。

2、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

3、施工现场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派专人负责洒水、清扫。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必须用袋装好,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然后用升降机运至楼 下垃圾点,不得从楼上或升降机内直接向楼下抛洒。

4、施工现场出入口、生活区,主干道应采用砼硬化,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禁止将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5、施工脚手架应按规范进行搭设, 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安全网造成扬尘。

6、楼内清理时,提前一天降楼内地面洒水湿润,尽量减少浮灰飞扬,避免污染空气,也便于清扫。

7、搅拌砼或砂浆时,搅拌棚外不得堆放过多水泥,粉煤灰等,搅拌完毕,搅拌站不得剩余水泥等其他材料、水泥袋绑好后及时回收。

8、搅拌完毕后,砂石料池重新堆放后覆盖,道路洒水清扫。预拌砼的罐车使用完,冲洗干净,不要将杂物遗洒到道路上。

9、施工现场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在现场进行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建筑垃圾装运时、如果太干,提前洒水湿润后再装车,以减少灰尘污染环境。

11、对装修中保护材料如塑钢门窗保护膜、陶粒砌块、加气砼砌块等,要及时清理,并派专人负责管理。

1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负责落实平整施工工地工作,并及时清除积土、堆物;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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