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建筑工地使用ZLP630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吊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下:
一、 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培训与考核,执有操作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 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配重压铁40块,前臂挑出长度必须遵循《吊篮安装高度、前梁伸出长度与允许载重的关系表》
三、 吊篮严禁超载使用,按照吊篮安装额定的重量使用。
四、 工作前必须检查:
1、 前列第二项、第三项。
2、 所有联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
3、 提升机钢丝绳入口处严禁砂石、螺钉、螺帽、钢丝等杂物入内,以免提升机构咬死切断钢丝绳造成危险。
4、 检查悬挂机构,各紧固件是否连接牢靠,配重块与工作钢丝绳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检查安全锁是否灵敏可靠。
5、 检查电缆线有无损坏,插头是否拧紧,保护零线是否连接可靠,并试验吊篮配电箱及用户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并检查两侧提升电机制动性能是否可靠。
五、 吊篮应下放到最下层或固定在比较安全的平板(架子)上,方可上下,严禁把吊篮随意放置在窗洞处或其它不安全的地方跳下爬上,下班时固定好电缆线,并切断电源锁好控制箱。
六、 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其他人员并确定上、下无障碍物方可运行。
七、 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八、 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
九、 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十、 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十一、 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模划出安全区,架设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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