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施工招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总承包企业以专业工程形式发包工程施工项目,必须是总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允许将主体结构或关键项目分包施工。
2.分包合同造价一般应在100万元以上;劳务分包应在50万元以上;且应进行公开招标方式并将分包合同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应严格控制招标人指定或限定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规范招标行为。
4.招标文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
5.采用建设主管部门编制或认可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编制人可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示范文本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1.公开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分包应实行资格预审,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邀请投标时,投标人的数量不应少于3家。
2.实行资格预审时,应明确合格申请人的条件、资格预审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合格申请人过多时将采用的选择方法和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合格申请人数量等内容。
3.实行资格后审时,应明确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
4.应注重对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劳动合同关系、参加社会保险、正在施工和正在承建的工程项目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执行一个项目经理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要求,当其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竣工后(以竣工验收单为准),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
5.投标资格审查条件应注重投标人的同类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业绩及履约情况。
二、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程序
(一)招标文件编制程序
1.依据总承包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确定分包项目划分、分包模式、合同的形式、计价模式及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是编制招标文件的基础。
2.计算工程量和相应工程量费用
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市场价格,相关定额及计价方法进行工程量及相应工程量费用计算。
3.确定开、竣工日期
根据项目总工期的需求和工程实施总计划、各项目、各阶段的衔接要求,确定各分包项目的起始时间。
4.确定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根据对工程技术、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的要求,确定分包项目执行的规范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总承包方对分包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5.拟定合同主要条款
一般施工合同均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协议书三部分,招标文件应对专用条款中的主要内容做出实质性规定,使投标方能够做出正确的响应。
6.确定招标工作日程
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日期。发标和投标时间间隔根据需要制定;最短时间间隔不得少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20d。
7.分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用词规范,充分表达招标方的意愿和要求,使投标方能够对招标文件做出相应正确的响应。
(二)发布招标公告
1.通常采取在媒体、行业或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2.发售标书。
3.组织或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4.澄清招标文件和答疑。
5.开标。由投标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姓名、投标价格。
(三)评标与评标程序
1.评标专家的选择应在评标专家库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和回避制度,以保证评委产生的随机性、公正性、保密性。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人员和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参与评标。
2.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工程造价、投标人数量,合理确定评标时间,以保证评标质量。应按照评审时间、评委的技术职称、工作职责等,合理确定评标专家评审费用。
3.应采用综合评估的方法,但不能任意提高技术部分的评分比重,一般技术部分的分值权重不得高于40%,报价和商务部分的分值权重不得少于60%。
4.所有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要求表达清晰、含义明确,以最大程度地削减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杜绝人为因素。
5。在量化评分中,评标专家只有发现问题才可扣分,并书面写明扣分原因。对于评委评分明显偏高或偏低的,可要求该评委当面说明原因。
6.对于技术较为复杂工程项目的技术标书,应当暗标制作、暗标评审;
7.依据评分,评标委员会推荐出中标单位排名顺序。
(四)定标原则与方法
1.评标委员会推荐出中标单位排名顺序,应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其中标资格或未遵循招标文件要求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应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其中标资格或未遵循招标文件要求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五)合同授予
1.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后5日内,依据推荐结果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舍格的投标。
4.双方签订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