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受过专业训练。
2.塔式起重机一般准许工作的气温为+40度~-20度,风速小于六级。风速大于雷雨天,禁止操作。
3.塔式起重机在作业现场安装后,必须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试验和试运转。
4.起重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5.起重机安装好后,应重新调节好后,应重新调节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限位开关。如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6.工作前应检查各控制器的转动装置、制动器、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电源电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
7.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额定起重量起吊,不得超载,也不准吊运人员、斜拉重物、拔除地下埋物。
8.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9.吊物上升时,吊钩距起重臂不得小于1米。
10.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1.起重机的变辐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均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12.作业后,尚须做到:起重机臂杆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 群塔施工的安全高差: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两台塔吊及与周围塔吊应确保相互间高差至少为6米,工程现场指挥人员及塔机指挥工要注意协调各塔施工。
2.非交叉作业时各塔在吊物回转塔臂时要缓慢运行,同时注意其它塔吊的吊物运行,塔吊作业中,塔机司机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回转塔臂,并注意回转方向。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规程,严禁超载,设起重力矩限位器。每天上班之前必须对塔司进行严格的塔吊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同时交叉作业时,各塔必须将吊物收回至其它塔大臂覆盖区以外4米。
4.吊物尽可能避开交叉作业,适当调整回转方向,高位塔应照应中位塔、低位塔。
5.各塔在相应的方向设置固定铁锚,非作业时或下班后将塔机固定在铁锚上,铁锚必须安装在建筑物上,并且安装牢固。
6.各塔顶设置红色信号灯,夜间作业必须全部打开。下班作业停机后,信号工应挂牢吊钩绳索,切断电源打开红色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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