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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04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目的

制订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得到控制,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方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控制。

3、职责

3.1项目经理部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其他部门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4、工作程序

4.1策划

4.1.1组织准备

总经理确定每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相应的人员,以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需要。

4.1.2技术交底

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接收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人员应通过学习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工程参建单位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熟悉和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掌握相关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并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

4.1.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

对于确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合同,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技术、质量、预算、采购等人员),依据项目招投标策划情况,合同要求及技术交底情况,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策划,形成项目策划书,包括:

(1)项目质量目标和要求:质量目标包括单项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目标,可包含检验批优良率、合格率的目标。

(2)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能分配、图表或说明内容。

(3)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清单和文本,包括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要求。

(4)劳动力配置计划、临时设施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主要工程物资采购计划、分包计划、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施工详图出图计划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方案。

(5)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6)质量关键点及其控制措施,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特殊过程管理方案。本公司装饰装修工程,含隐蔽工程,按制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

(7)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8)检验试验计划(各工序、施工阶段需要进行的检验试验的指标与检测方法),质量检查和验收流程(包含预检、隐检、交接检的时间、频次、验收标准和方法)。

(9)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预案、应急方案、事故报警、抢救险情等)。

(10)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包括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评审、处置和改进)。

(11)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流程(包括应收集的信息内容、收集者、收集方法以及沟通和传递的方法)。

(12)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相关部门等)的沟通方式。

(13)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清单、记录表式和保存要求。

(14)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15)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它要求。

4.1.4项目策划书须得到发包方或监理方的认可。则相应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方案等报审表应经发包方或监理方审批。

4.1.5项目策划书的动态管理

当项目的施工要求发生变化时,项目经理部对项目策划书进行评审,并适当地进行调整,对调整情况再次向企业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发包方、监理方报批。项目经理部按新的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公司工程技术部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2施工设计

本公司建筑装饰装修,无设计资质,由项目经理部按分包管理要求,进行委托设计,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出图时间进行控制,工程技术部队设计过程进行跟踪,对设计输出进行评审和确认。

4.3施工准备

4.3.1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项目策划书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内容如下:

(1)办理开工手续。

(2)项目工程的划分与编号,以便控制、检查、评定和监督。

(3)技术准备,包括施工交底等(4.3.3)。

(4)现场准备,包括:工程定位和标高的基准控制,施工平面布置。

(5)材料准备,包括:工程材料设备选型、采购或租赁,进场安装验收。

(6)施工机械设备准备,包括:办理、采购材料设备并组织进场,选择分包并组织进场,搭建临时设施。

4.3.2项目经理部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公司项目经理确认工程项目施工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后向监理方、发包方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4.3.3施工交底

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部,向参与施工和质量检查的人员(包括发包方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以书面方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说明,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和质检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方面有全面系统了解,以便于科学的组织施工,避免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交底内容:

(1)施工范围、工程量、工作量和施工进度要求。

(2)施工图纸的解说

(3)施工方案措施。

(4)操作工艺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5)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方法。

(6)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

(7)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

(8)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交底应形成记录,记录的形式按项目所在地技术资料的管理规定执行。

4.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4.1项目经理部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包括:

(1)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

(2)调配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按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规定,配备适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4)施工过程监控

项目经理部应按图纸规范和方案等要求组织施工,按检验试验计划及时进行检查、监测。对施工过程的检查、监测包括:对工序的内部检查、技术复核,施工过程参数的监测和必要的统计分析活动;

(5)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6)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工程技术部对此进行指导,项目经理部对此进行监控;

(7)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项目经理对施工队、分包方、分供方的施工进度、工作进度进行管理控制,确保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并保证施工质量;

(8)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项目经理制订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确保相应责任人,通过施工作业时的相互监督、巡回检查等方法,确保施工全过程做到防盗、防火、消防及物资的维护;

(9)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

(10)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详见分包管理制度要求。

4.4.2施工过程的确认

主要针对隐蔽工程的事先确认,包括:

(1)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

(2)对施工机具进行认可;

(3)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4.4.3公司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过程及进度标识,确保施工过程具有可追溯性。可采用以下措施:

(1)记录人员做好过程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检验和试验报告等表明施工过程状态;

(2)施工现场标识:根据施工过程特点建立标识,根据施工进度变化调整标识,根据施工变化突发情况改变标识,施工完工后撤销标识。标识的管理需与施工进度相匹配,与施工需求相适宜。通过记录可对施工过程进行追溯性。

4.4.4施工过程信息沟通

项目经理部负责做好与工程建设有关方:顾客、监理、设计、分包方等的信息沟通工作,包括:

(1)工程信息(包括与工程有关的要求);

(2)合同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3)建设方问询的处理、建设方反馈、包括投诉。

4.4.5项目经理组织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包括:

(1)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交底记录;

(3)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

(6)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施工记录应符合记录管理制度的记录控制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移交给公司档案室存档。

4.5服务

4.5.1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防护

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由项目经理制订成品保护措施,确定相关责任人,通过施工作业时的相互监督、巡回检查等方法,确保工程防盗、防火、消防及各物资、设施的维护。

4.5.2服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公司管理组织制订服务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按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用户服务工作,包括:

(1)保修;

(2)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

(3)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4.5.3项目经理部按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处理各项目阶段的服务需要信息,包括:收集信息、作出响应、有效实施服务措施、及时测量服务效果,进一步改进服务。

4.5.4项目经理部根据上述4.5.3服务信息收集及处理情况,用于质量分析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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