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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工程勘察企业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08来源:辽宁省住建厅-公告公示

关于辽宁省工程勘察企业审批前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6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疑义可以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

邮政编码:110001

联系电话:024-83988656、024-83988660

     附件:公示工程勘察资质企业名单.xls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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