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201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黑建函〔2018〕245号
关于做好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201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委)、相关市政设施管理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201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8〕213号)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及执行的范围
(一)统计内容
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财务状况、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事业单位财务状况。
(二)统计范围
执行范围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以及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
公共设施管理单位包括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请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首页“统计”栏目下载“2017年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软件”。填报完成后逐级汇总上报。
联系人:程展
电 话:15120076200
(二)请各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18年5月25日前向我厅报送汇总数据(地级市负责汇总所属市、县数据)。
三、组织与实施
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数据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参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督促基层统计单位准确、及时、完成填报数据。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 刘继忠
电 话:0451-53665074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