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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施工企业 :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基础信息资料,按照《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补充和完善本市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本市建筑业企业,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企业。

二、填报基本信息内容。

按照《人员及设备库信息表格》(见附件),网上填报技术负责人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企业自有的主要机械设备等相关信息。

技术负责人信息,主要涉及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技术负责人可能为注册建造师、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或高级技工。

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主要涉及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

企业自有的主要机械设备,主要涉及设备类型、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原值、产值、发票等相关信息。

三、填报方法。

1、企业对已有的信用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提供变更情况。

2、录入、变更的信用信息需企业自行申报,经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认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开。

    企业和个人可登录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zfcxjs.tj.gov.cn/),通过选择“公众服务”-> “信息查询”-> “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3、企业申报信用信息,通过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zfcxjs.tj.gov.cn/),选择:我要办事->主题类型->信用管理->信用档案业务->点击在线办理,进行信用信息申报。

四、本市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视为失信行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记入不良记录。相关信用信息公开发布后,在行政许可、信用评价等工作中查询使用。

五、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23720685

    业务咨询电话:24319811

    技术咨询邮箱: zjwzwfwpt@tj.gov.cn

附件:《人员及设备库信息表格》

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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