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
审查意见的公示
甘建公告〔2019〕116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和变更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1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厅组织了对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延续的审查,为保证审查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查意见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ans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6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受理单位: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11号
邮政编码:730000
公示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审查意见 |
1 |
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拟同意甲级资质延续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