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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来源:上海市住建委-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市场化作为鲜明主线,把法治化作为基础保障,把国际化作为重要标准,扎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2023年度,始终树立“店小二”服务意识,在“放管服”上下功夫,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在“稳增长促发展”上下功夫,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为目标,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和“零跑动”,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切实提升办事的“感受度”和“获得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是建筑业许可情况。2023年共完成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256项;受理资质申请6391项,批准5973项,不予批准418项;受理本市二级注册人员执业资格47036件,批准46952件,不予批准84件。

  二是消防及安全类许可情况。2023年全市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共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5973件,均采用全程网办,便利企业取证。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共受理317个、办结317个;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共受理1463个,其中办结1458个,不通过5个。

  三是燃气类许可情况。2023年共办理燃气行政许可564件,其中燃气经营许可19件,燃气供气站点许可33件、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185件、燃气器具和泄漏报警保护装置销售备案327件,及时率、准确率均满足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

  三、批后监管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审批方面。实行施工许可批后监管抽查,每季度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一批项目,从办理施工许可的便利度、桩基先行政策及建筑师负责制的推广度等维度,进行考评,形成专项报告。考评分数计入各区全年考评结果。2023年度,共抽查了2个批次82个项目。

  努力打造法治环境,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和建设程序及承发包行为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检查,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营造和巩固开放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本市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企业资质审批方面。加强企业业绩、个人业绩和个人经历的异地核查工作,进一步严格业绩审查认定。已发放业绩征询函184封,收回106封,涉及企业106家。配合住建部及外省市来函征询40封,涉及函询核查结果“不属实”的企业18家。继续加强对本人信息用于资质申请知情权的监管,对信访、投诉、举报的1073个信访件中,共涉及464人被纳入重点监管库。

  开展年度动态核查,加大动态核查力度。推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沪建建管[2023]361号),对存在名下无注册人员、无职称人员、无安全许可证、无合同信息报送等情形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2023年共发放《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通知书》794份,整改通过376家。对整改不达标的企业依法撤销资质。

  三是注册人员审批方面。通过网络监测方式定期对本市二级注册人员的执业资格情况进行全覆盖的日常监管。依托本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与人社局社保数据交换,每月比对注册人员社保缴纳单位和注册单位的一致性,不一致的系统自动“冻结”注册证书,限制其用于本市企业资质申请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统一公正监管。

  四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方面。市、区两级建设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工作,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安许证进行全数核查,进一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对违反告知承诺内容的企业,督促其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对安许证依法予以撤销,全年共撤销安许证497件。

  五是管道燃气方面。2023年对全部13家管道天然气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及分级管理评分22次,涉及企业13家、燃气场站2个、营业窗口1个,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组织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对各区督查16次,出动200余人次对6家管道天然气企业、3家液化气企业和超过50家燃气餐饮用户进行检查;对全市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站点监督检查41余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6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件,涉及燃气经营企业2家。

  六是液化石油气方面。持续推进液化气销售实名制,按照反恐工作要求与公安部门搭建实名信息互通、异常数据共治的信息化管理渠道,首批推送近2000条从业人员信息、近5000条用户信息作为试点。同时,积极推动“上海市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及手机移动端“燃管通”APP功能优化升级,更好服务全市各区常态化开展瓶装液化气电子标签查验工作。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简化工程施工许可申办流程。根据《关于加快本市建筑业恢复重振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的通知》,在“加快推动项目投资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全面实施桩基先行”、“重大建设项目桩基和基坑围护措施合并办理施工许可”,先后发布《全面实施桩基先行相关工作提示》、《重大建设项目桩基和基坑围护措施合并办理施工许可相关工作提示》,进一步简化了工程施工许可申办流程,提高效率,真正实现项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压茬推进和无缝连接,实现项目早落地、早竣工、早受益,取得良好实效。

  二是推进资质系统升级改造。继续推进企业资质系统的升级改造。立足现行资质标准体系,完成资质申请审批管理端和企业申报端流程改造。目前已完成资质审批端管理系统改造,进行新旧系统切换,下一步将结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要求和部-市-区审批权限下放调整要求,推动企业申报端的系统改造。

  三是提升注册人员网办便捷度。一是提升“双100”高频事项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比例。2023年,全面梳理本市二级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许可各类情形申请表填报字段和预审内容,优化改造申报系统,依托“随申办”证照调用和数据自动比对等方式,取消部分内容填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办事便利性。二是实现二级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许可“线上人工帮办”全覆盖。2023年,本市执业资格许可线上帮办服务由二级注册建造师拓展至所有二级注册人员许可事项,通过接入“一网通办”智能客服“小申”,进一步扩展咨询渠道,与知识库形成有效互补,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线提供首次响应不超过1分钟的专业解答,为办事相对人提供更丰富、更便捷的服务体验。三是上线二级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许可“随申办”移动端申报功能。2023年,为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要求,拓宽“随申办”移动端服务覆盖范围,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网办便捷度和体验感,本市推出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事项移动端(个人端)申报功能,让政务服务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始终坚持把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提信心稳预期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在行政许可方面,对照《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的任务举措,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增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深化促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出更多“组合拳”,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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