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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2012

发布时间:2016-09-21
2012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自发布以来,现阶段,最新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具体情况怎么规定的?具体情况如何?以下是鲁班乐标小编整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2012基本介绍:
为了帮助建筑企业人员进一步了解城市道路设计规范2012具体内容,鲁班乐标小编整理基本规范内容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2012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在规范改动上面主要修订相关内容和明确了强制性条文说明两部分做了规定,其中强制性条文说明具体规定内容情况如下:
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道路建筑限界是为保证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规定在道路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设施及障碍物入侵的空间范围。
道路最小净高
该条为强制性条文,主要为保证行车及桥梁结构的安全。依据专题报告《净空高度标准的确定》结论意见,对《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规定的最小净高进行了以下修订。
1 取消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最小净高标准。设计中若考虑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双层客车等其它特种车辆的通行,应根据选定的车辆类型确定其最小净高。
2 最小净高增加了只满足小客车通行的3.5m标准,考虑了驾驶员视觉感受。
专用道路及有超长、超宽、超高车辆通行需求的道路应根据实际车辆外廓尺寸特殊考虑,道路建筑限界应通过专题论证,并结合路网条件,设置完善的交通管理和行车安全措施。
设计车辆最小净高标准根据设计车辆总高加上0.5m竖向安全行驶距离确定,不包括以后加铺、积雪等因素的影响。
若考虑路面加罩、冬季积雪等因素对车辆通行安全有影响的道路,净空高度宜适当预留。
对长度大于1000m、行驶机动车的隧道
对长度大于1000m、行驶机动车的隧道,严禁在同一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长度小于等于1000m的隧道当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设安全隔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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